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2-09-24 文字大小 【 】 【打印
            
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年9月23日
公告日期:2022年9月24日
一、重要提示
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6月17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
9日,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召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9月1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
止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
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22年9月15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于2022年9月16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通优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1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2-9-15) 947,293.96份
基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以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6年8月9日起正式生效。自2016年8月9日至2022年9月15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提议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2年9
月1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
次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并于2022年9月15日对外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关于终止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自2022年9月16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9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22年9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银行存款 1,059,175.41
结算备付金 9,238.60
存出保证金 211.79
资产合计 1,068,625.80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1.70
应付托管费 43.95
负债合计 175.6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47,293.96
未分配利润 121,156.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68,450.15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1,068,625.80
注:报告截止日2022年9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为947,293.96
份,基金份额净值1.1279元。
五、清算情况
自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
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
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059,175.41元(含银行存款应收利
息人民币966.74元),该款项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备付金为人民币9,238.60元(含备付金应收利息人民币55.67
元),该款项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收取并保管;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保证金为人民币211.79元(含保证金应收利息人民币0.87元),
该款项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收取并保管。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为人民币131.70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43.95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2年9月15日基金净资产 1,068,450.15
加:清算期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收入 148.90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45.91
利息收入-备付金利息收入 3.07
利息收入-保证金利息收入 -0.08
减:清算期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支付款项 37,618.24
支付赎回款 37,618.24
二、2022年9月22日基金净资产 1,030,980.81
注:利息收入暂以当前适用利率预估计提自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止
(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清算
备付金利息,若清算款实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相应调整。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2022年9月22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030,980.81
元(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若清算款实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
相应调整。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算速度,清算款实际划付日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
金先行垫付上述应收款项,供清算分配使用,后续待应收款项回款后再返还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15日(基金最后
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