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澳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信澳慧理财货币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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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澳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信澳慧理财货币A)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3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3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信澳慧理财货币基金代码003171
下属基金简称信澳慧理财货币A下属基金代码003171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09-18
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12-14
基金经理的日期
马俊飞
证券从业日期2017-06-28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12-20
基金经理的日期
宋东旭
证券从业日期2013-08-26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
其他
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
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信澳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投资风险和保持基金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
投资目标
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本基金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一)现金;
投资范围(二)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
据、同业存单;
(三)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四)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
市场工具。
对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今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短期利率变动的预测,确定和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
平均剩余期限。对各类投资品种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确定和调
主要投资策略
整参与的投资品种和各类投资品种的配置比例。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稳定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在所有的证券投资基金中,是风险相对较低
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产品类型。在一般情况下,本基金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债券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0.34%其他资产
3.22%买入返售金融资

19.06%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77.38%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2022-12-31
4.50%4.00%3.50%3.00%2.50%2.00%1.50%1.00%0.50%0.0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净值收益率 0.2997% 3.8494% 3.1392% 1.8438% 1.6942% 1.0980% 0.3100%
业绩基准收益率 0.3884% 1.3500% 1.3500% 1.3500% 1.3500% 1.3500% 1.3500%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20%
托管费0.05%
销售服务费0.2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本基金费用还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
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
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可能面临较高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流动性
风险。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影响基金的再投资收益,并影响到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
同时为应对赎回进行资产变现时,可能会由于货币市场工具流动性不足而面临流动性风险。
1)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
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
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上述投资标的一般情况下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但在特殊情况下,
也存在部分企业债、资产证券化等债券品种交投不活跃、成交量不足的情形,此时如果基金
赎回量较大,可能会影响基金的流动性。
2)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此外,如出现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可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10%
以上的部分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具体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之"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发生上述情形时,投资人面临无法全部赎回或无法及时获得赎回资金的风险。在本基金
暂停或延期办理投资者赎回申请的情况下,投资者未能赎回的基金份额还将面临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3)除巨额赎回情形外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
影响
除巨额赎回情形外,本基金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强制赎回费用、暂停基金估值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等工具的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之"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的相关规定。
若本基金暂停赎回申请,投资者在暂停赎回期间将无法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若本基金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支付时间将后延,可能对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不利影响。
发生"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之"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中"强制赎回费用"规定的情形
之一时,本基金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
回申请(指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
形除外。
暂停基金估值的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基金资产的估值"之"暂停估值的情形"的相
关规定。若本基金暂停基金估值,一方面投资者将无法知晓本基金的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七日年化收益率,另一方面基金将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将导致投资者无法申购
或赎回本基金。
(2)债券回购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债券回购的主要风险
包括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及波动性放大的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是指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
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在进
行回购操作时,回购利率高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损失风险;波动性放大的风险是指由于
回购操作导致基金投资总量放大,致使整个组合风险放大,即回购比例越高,基金风险暴露
程度越高,基金资产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3)估值风险
本基金的估值过程中,发生影子定价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的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0%时,本基金应当暂停接受申购申请并在5个交易日内
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5%以内。本基金的估值过程中,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
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在资产损失,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当
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
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产
清算等措施。由此,本基金面临基金资产净值波动的风险,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
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3、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4、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履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
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
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均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信达澳亚基金官方网站[www.fscinda.com][客服电话:4008-888-118、
0755-8360160]
《信澳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信澳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信澳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