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2022-11-0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0日正式生效,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10月20日计票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22年10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和公示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管理人自2022年10月24日起安排了5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在赎回选择期期间,投资人仅可以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不可办理申购业务。赎回选择期结束后,本基金自2022年10月29日起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10月29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目前,本基金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的法律意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