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2-11-0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2年11月4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2年11月8日
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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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 年 7 月 25 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6]1694 号文准予募
集注册,并经机构部函[2016]2438 号确认,自 2016 年 10 月 10 日起《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安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计票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自 2022 年 10 月 24 日起安排了 5 个工作
日的赎回选择期(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自赎回选择期间结束后的下
一个自然日(2022 年 10 月 29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即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安信永丰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27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0 月 10 日
报告期末(2022 年 10 月 28 日日终)
基金份额总额
11,397,558.33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稳健的投资策略,
力争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封闭期内,在组合久期配置上,本基金将遵守投资组合
久期与封闭期适当匹配的原则,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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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在品种配置上,合理配置并调整国债、央票、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等不同债券类属券种在投资组合中
的构成比例。在信用投资上,采取内外部评级结合的方
法,建立信用债券的研究库和投资库,并进行动态调整
和维护,适时调整投资组合。此外,本基金还将投资于
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国债期货等。
开放期内,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以
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水平和预期风险水平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7 月 25 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6]1694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起通过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2016 年 9 月 28 日募集结束。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799,923,544.40 份,其中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发售募
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合 172,866.74 份基金份额。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发布的《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永
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的
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并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4 财务会计报告
4.1 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最后运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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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4,646,127.40
结算备付金 64,540.93
存出保证金 1,682.16
资产总计 14,712,350.49
负债和净资产
最后运作日
2022年10月28日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5,706.79
应付托管费 1,712.0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35.27
应付赎回款 1,206,363.18
应交税费 273.09
其他负债 30,588.43
负债合计 1,246,078.79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1,397,558.33
未分配利润 2,068,713.37
净资产合计 13,466,271.7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4,712,350.49
注:1、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0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份额总额 11,397,558.33
份,其中安信永丰定开债券 A 基金份额总额 3,615,305.56 份,基金份额净值 1.1916 元;安
信永丰定开债券 C 基金份额总额 7,782,252.77 份,基金份额净值 1.1768 元。
2、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
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0962175_H0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2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人民币 14,646,127.40 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人民币
14,645,703.69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423.71 元,支付清算款之日前未结息到账
的应计利息款项预计将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
之日进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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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人民币 64,540.93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63,652.82 元,应计上海结算备付金利息
人民币 172.88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
币 714.29 元,应计深圳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0.94 元。根据中登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结
算备付金将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2 日自中登备付金账户退回托管户,应
计结算备付金利息预计将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结息并划入托管户。支付清算款之日前未划
回的部分及未结息到账的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预计将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之日进行垫付。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1,682.16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498.53 元,应计上海存出保证金利息
为人民币 2.46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
币 180.79 元,应计深圳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0.38 元。存出保证金预计将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划回托管户,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预计将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结息并划入托管户。
支付清算款之日前未划回的部分及未结息到账的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预计将由基金管理人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之日进行垫付。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5,706.79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支付。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712.03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支付。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1,435.27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支付。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206,363.18 元,该款项已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2022 年 11 月 1 日支付。
5.2.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 273.09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
支付。
5.2.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30,588.43 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3.43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支付;预提银行汇划手续费为人民币 585.00 元,
该款项预计于托管户销户前支付,预提银行汇划手续费是根据托管户最新收费标准预估,实
际产生金额可能与预估金额存在差异,差异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预提清算审计费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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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10,000.00 元,该款项预计于清算结束后安排支付;预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为人
民币 1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支付;预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为
人民币 1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2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 1,190.98
清算收入小计 1,190.98
二、清算费用 - 三、清算净收益 1,190.98
注: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22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
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支付清算款之日未结息到账部分拟由基金管理人安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之日进行垫付。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2年10月28日基金净资产 13,466,271.70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190.98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2022年10月31日确认的投资者净
赎回申请) 5,519,241.58
二、2022年11月2日基金净资产 7,948,221.10
根据《基金合同》及《关于终止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的说明》中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本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
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 2022 年 11 月 2 日归属于剩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净资产
为人民币 7,948,221.10 元,其中剩余未到账资产为人民币 14,787.81 元,包括结算备付金
人民币 11,494.63 元,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1,501.83 元,应计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1,791.35 元。支付清算款之日前未到账的部分,将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之日进行垫付。
自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2 年 11 月 3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归属于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最终支付清
算款金额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垫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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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资金到账日起至托管户销户为止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在托管户销户前向基金管
理人支付垫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
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6.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营业时间内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址:http://www.essence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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