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稳荣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1-01-2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稳荣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稳荣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稳荣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稳荣定开灵活混合
  基金代码:招商稳荣定开灵活混合A:003351
  招商稳荣定开灵活混合C:00335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自2021年1月25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截至2021年1月28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本开放期的最后一日(即2021年1月29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在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月21日发布的《关于招商稳荣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的第四个开放期为2021年1月25日(含)至2021年1月29日(含)。因此,若本《基金合同》发生上述终止情形,第四个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可以登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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