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8-10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7月2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8月10日












一、重要提示

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8月30日《关于准予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88号)注册公开募集,自2016年10月18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5月18日刊登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陆续刊登了提示性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6月20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1日刊登了《关于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6月22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招庆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3369
交易代码 0033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0月18日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101,520,141.34份
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具体包括: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杠杆投资策略、个券挖掘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审慎原则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招商招庆纯债A 招商招庆纯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369 003370
最后运作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1,456,048.73份 64,092.61份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30日证监许可【2016】1988号文注册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6年10月14日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200,007,863.92份。自2016年10月18日至2018年6月21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经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18年6月20日表决通过,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18年6月21日刊登了《关于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从2018年6月22日起进入清算期。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18年6月2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5,970,249.17
债券投资 85,605,6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62,215.09
应收利息 1,631,420.13
资产总计 103,269,484.39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762.62
应付托管费 5,920.87
应付销售服务费 7.56
应付交易费用 8,777.92
应付税费 6,399.01
应付赎回款 1.01
其他负债 210,026.58
负债合计 248,895.5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1,520,141.34
未分配利润 1,500,447.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020,588.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3,269,484.39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2018年6月21日,招商招庆纯债A单位净值为1.0148元,份额为101,456,048.73份,资产净值为102,955,574.40元;招商招庆纯债C单位净值为1.0144元,份额为64,092.61份,资产净值为65,014.42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清算情况

自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7月2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并、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5,970,249.17元,是存储于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的活期银行存款。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债券投资85,605,600.00元,包括金融债券25,817,600.00元,中期票据19,972,000.00元,短期融资券30,156,000.00元,同业存单9,660,000.00元。该投资于2018年6月27日和2018年6月28日先后全部卖出。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062,215.09元,于2018年6月27日到期。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1,631,420.13元,包含活期银行存款应收利息119.40元、债券利息1,629,156.81元。其中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由托管银行于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21日(节假日顺延)结算入账,或在账户注销时一次性结清;应收债券利息于债券变现时包含在变现对价当中。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17,762.62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6月22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5,920.87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6月22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7.56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6月22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8,777.92元,其中银行间结算手续费5,830.00元,银行间交易手续费2,947.92元。以上负债待收到费用确认单据即安排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增值税及附加税为6,399.01元,其中增值税5,713.40元,附加税费685.61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7月2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210,026.58元,该款项包含预提中债账户维护费4,500.00元,预提上清账户维护费4,500.00元,预提信息披露费201,026.58元。信息披露费已于2018年6月22日支付,账户维护费待收到费用确认单据即安排支付。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6月21日)基金净资产 103,020,588.82
加:清算期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7月2日)收入 113,572.15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1) 11,729.72
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注2) 49,699.10
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注3) 5,359.78
投资收益(注4) 46,783.55
减:清算期间(2017年6月22日至2018年7月2日)费用 1,674.58
附加税费(注5) 109.58
交易费用(注6) 1,565.00
二、2018年7月2日基金净资产 103,132,486.39

注:1、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7月2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
2、债券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债券利率计提的2018年6月22日至债券卖出前的债券利息,该债券利息收入已扣减所应计提的增值税;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系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2018年6月27日到期;
4、投资收益为卖出债券产生的投资收益;
5、附加税费为债券利息收入所计提增值税产生的附加税费;
6、交易费用为卖出债券产生的应付交易费用。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8年7月2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03,132,486.39元,包括招商招庆纯债A人民币103,067,401.38元和招商招庆纯债C人民币65,085.01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18年7月2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孳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招商招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