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0-11-0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0年10月28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年11月7日
一、 重要提示
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9月6日《关于准予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38号)注册公开募集,自2016年10月26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9月15日刊登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17日陆续刊登了提示性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10月16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0月19日刊登了《关于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伦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10月20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招轩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3371
交易代码 0033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10 月 26 日
最后运作日(2020-10-19)基金 份额
总额
249,909.13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 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
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 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
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
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
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
例。具体包括: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债投资策
略、杠杆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个券挖掘策略、中小企业
私募债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审慎原则投资中小
企业私募债。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招商招轩纯债 A 招商招轩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371 003372
最后运作日(2020-10-19)下属 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
208,785.05 份 41,124.08 份
三、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9月6日证监许可【2016】2038号文注册募集,由基金管理
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6年10月24日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00,011,520.24 份。自 2016
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19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经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20
年10月16日表决通过,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已
就该事项于2020年10月19日刊登了《关于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从2020年10月20日起进入清算期。
四、 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年10月19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0年 10 月 19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44,777.27
结算备付金 1,738.83
保证金 75.57
交易类债券投资 222,843.90
应收利息 3,954.23
资产总计 373,389.80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45.60
应付托管费 15.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4.78
负债合计 65.6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49,909.13
未分配利润 123,415.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3,324.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3,389.80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2020年10月19日,招商招轩纯债A单位净值为1.5086元,份额为208,785.05份,资产净值为314,977.78元;招商招轩纯债C单位净值为1.4188元,份额为41,124.08份,资产净值为58,346.41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 清算情况
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8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144,777.27元,是存储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活期银行存款。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1,738.83元,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取并保管的结算备付金。结算备付金每月调整一次,根据《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每月前3个营业日内,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0月20日向基金托管人出具《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请调回备付金及保证金申请函》,申请调回结算备付金,该款项预计于2020年11月3日返还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75.57元,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取并保管的结算保证金。结算保证金每月调整一次,根据《结算保证金管理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每月初第二个交易日,根据结算参与人对应结算备付金账户前6个月日均结算净额调整其结算互保金额度,但不低于初始结算保证金基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0月20日向基金托管人出具《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请调回备付金及保证金申请函》,申请调回结算保证金,该款项预计于2020年11月3日返还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222,843.90元,均为交易类债券投资资产,本基金已于2020年10月20日完成相关资产的变现。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3,954.23元,其中包括活期银行存款利息49.43元、上海最低备付金利息0.77元及债券利息3,904.03元。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由托管银行于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21日(节假日顺延)结算入账,或在账户注销时一次性结清;上海最低备付金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21日(节假日顺延)结算入账;债券利息已于清算期间卖出债券时结算入账。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尚未收讫的利息。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45.60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10月20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15.23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10月20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4.78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10月20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0 年 10 月 19 日基金净资产 373,324.19
加:清算期间(2020-10-20 至 2020-10-28) 42.55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28.09
利息收入-上海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注 1) 0.72
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注 2) 13.74
债券投资收益(注 3) -6.8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债券投资(注 4) 6.80
减:清算期间(2020-10-20 至 2020-10-28)费用 10.23
交易费用(注 5) 0.23
其他费用(注 6) 10.00
二、2020 年 10 月 28 日基金净资产 373,356.51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8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上海最低备付金利息;A/C类份额之间的收入分配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进行分配;
2、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系清算期间所持有债券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
3、投资收益系2020年10月20日卖出债券产生的差价收入;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2020年10月20日卖出债券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交易费用系清算期间卖出所持债券所支付的交易费用;
6、其他费用系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8日止清算期间托管账户扣缴的银行划汇费。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0年10月28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人民币373,356.51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0年10月2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招商招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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