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1-07-29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1 年 6 月 16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1 年 7 月 29 日

一、重要提示
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92 号文《关
于准予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弘安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
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1,197,892,364.90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4 月 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
份额总额为 1,197,987,137.74 份,包含认购资金利息结转的份额 94,772.84
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
金财产清算并终止:(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
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
于 5000 万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
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最后一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2021 年 5 月 28 日),基金资产净
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
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 万元。已触发《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
《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
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基金管理人自 2021 年 5 月
29 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 2021 年 5 月 29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
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代码:003419。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
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4 月 7 日
4、基金运作终止日:2021 年 5 月 28 日。基金份额总额 26,114,170.19
份。
5、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6、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8、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5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资 产:
银行存款 4,051,136.16
结算备付金 21,964,981.24
存出保证金 58,471.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其中:股票投资 0.00
债券投资 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0.00
应收利息 97,422.91
资产总计 26,172,012.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 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232.63
应付管理人报酬 743,708.39
应付托管费 106,244.08
应付销售服务费 0.00
应付交易费用 29,122.45
应交税费 107,798.23
其他负债 82,313.16
负债合计 1,069,418.9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6,114,170.19
未分配利润 -1,011,576.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102,593.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172,012.24

四、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任一开放期
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
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 万元。(2)基金份额
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2021 年 5 月 28 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
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
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公告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
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约定:“五、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自 2021 年 5 月 29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2、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起进入清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1 年
5 月 29 日。
3、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
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
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清算情况
自 2021 年 05 月 29 日至 2021 年 06 月 16 日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2、资产清算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97,422.91元,其中应收活期存
款利息31,342.73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65,966.06元,其他利息114.12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21,964,981.24元,将于2021
年7月2日划入托管账户。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58,471.93元,存出保证金将于
2021年7月2日划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0.00元,应收债券利息为
人民币0.00元。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743,708.39元,该款项已
于2021年6月2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06,244.08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0.00 元。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232.63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107,798.23元,该款项已于2021
年6月7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29,122.45元。其中应付银行间交易
费用29,122.45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6月10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82,313.16元,包括应付审计费
用人民币33,655.20元,已于2021年6月10日支付,应付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48,657.96元,已于2021年5月31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1 年5 月29日
至 2021 年6 月16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 6,652.94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赎回手续费收入 -
清算收入小计 6,652.94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小计 354.44
三、清算净收益 6,298.50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1年5月28日基金净资产 25,102,593.30
加:自 2021 年 5 月 29日至2021年 6 月 16 日止
清算期间净收益 6,298.50
减:清算期间确认的净赎回、转出款 25,092,049.99
二、2021 年 6 月 16 日基金净资产 16,841.81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
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
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 2021 年 5 月 29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存款利息亦属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
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
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
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 号 5 层。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