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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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1 重要提示
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70 号《关于准
予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
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根据管
理人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
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1 月 4 日,自 2020 年 11 月 5 日
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
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睿安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508
交易代码 0035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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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15 日
报告期末(2020 年 11 月
4 日)基金份额总额
22,830,122.47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持
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三个公历年(即 36 个月)为一个运作周期,在
每个运作周期前确定大类资产初始配比,达到初始配比目
标后除证券价格波动等客观因素影响大类资产配比,不做
频繁的主动大类资产配置调整。通过期初以一定比例投资
于债券类资产作为安全垫,为总投资组合的本金安全提供
保障,同时以有限比例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而保有对股票市
场一定的暴露度,以争取为组合创造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7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
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华安睿安定开 A 华安睿安定开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003508 00350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
的份额总额
20,659,081.68 份 2,171,040.79 份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0 号核准,由基金管理
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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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到 2017 年 3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
集,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总份额为
220,232,149.99 份基金份额。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根据《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
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
形;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1 月 4 日,自
2020 年 11 月 5 日进入清算期。
§4 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 年 11 月 4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0年11月4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8,012,107.12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12,575.27
应收利息 8,181.03
资产总计 28,032,86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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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20年11月4日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52,969.96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55.81
应付托管费 613.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75.80
其他负债 48,412.49
负债合计 104,628.0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2,830,122.47
未分配利润 5,098,112.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928,235.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032,863.42
注 1:本清算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
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以
清算基础编制。于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
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
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注 2: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11 月 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总额 22,830,122.47 份,其中华安睿安定开 A 份额
20,659,081.68 份,基金份额净值 1.2254 元;华安睿安定开 C 份额 2,171,040.79
份,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2029 元。
注 3: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
师蒋燕华、张旭颖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 专字第 60971571_B04 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清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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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
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2,575.27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保证金 4,769.44 元,存放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保证金 7,805.83 元。该款项由基金
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划入托
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8,181.03 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
息人民币 7,988.98 元,应收备付金利息 155.01 元,应收保证金利息 37.04 元,
该款项将于下一个结息日划入托管账户。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52,969.96 元,已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2020 年 11 月 6 日支付。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2,455.81 元、应付托管费为
人民币 613.95 元、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175.80 元,均已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支付。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48,412.49 元,其中预提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费人民币 42,212.49 元,预提上清所账户服务费人民币 3,200.00 元,预
提中债账户维护费人民币 3,000.00 元。其中预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将于本基
金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后支付,若因本基金终止运作未出具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冲回该项预提费用产生的收益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
例追偿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预提上清所账户服务费及预提中债账户维护费将
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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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2020年11月5日
至2020年11月11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2,178.53
清算收入小计 2,178.53
二、清算费用
其他费用小计(注2) -
三、清算净收益 2,178.53

注 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止清算期间
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结算保证金利息。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
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注 2:根据《关于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清算期间产生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
担。
5.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0年11月4日基金净资产 27,928,235.4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178.53
减:基金净赎回(于2020年11月5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
申请) 33,220.76
二、2020年11月11日基金净资产 27,897,193.18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关于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约定,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
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
民币 27,897,193.18 元。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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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 28,077,670.84 元,其中人民币 155,000.00 元系
基金管理人代垫的结算保证金以及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结
算保证金利息。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
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 ) 、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清算报告出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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