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银瑞信国际原油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17-06-10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国际原油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工银瑞信国际原油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已于2017 年6月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公司网站刊登了《关于工银瑞信国际原油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提示公告》,为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特将本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国际原油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而来)
基金简称及代码:工银国际原油人民币(场内简称:原油LOF) 164815
工银国际原油美元 003563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存续”中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鉴于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包括终止上市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交易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正式清算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含转换出)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关注折溢价风险及终止上市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可以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11-9999(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