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18-08-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6月11日日终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并自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7月25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已于2018年8月2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1952号),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8月27日刊登了《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本基金2018年8月27日发布的《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报告》,本基金截至清算期间结束日2018年7月25日还持有剩余未变现交易性金融资产,该资产已于2018年8月8日变现。因该资产已于资产支付日前变现,本基金将一次完成基金剩余财产分配,不再进行第二次剩余财产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资产支付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33,403,441.44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次日至资产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备付金和保证金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