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4-03-30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经与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沃通利”)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调低旗下新沃通利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有关内容。
  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新沃通利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50%降至0.30%,托管费年费率由0.10%降至0.05%。
  2、基金合同修订
章节
第十五部分 基金
费用与税收
修改前内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
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
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
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
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后内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
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第二十四部分 基
金合同内容摘要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作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
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
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
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
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作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
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sinv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新沃通利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sinv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9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