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1-07-30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1

目录
目录 ......................................................................................................................................................... 1
1、重要提示 ................................................................................................................................................... 2
2、基金概况 ................................................................................................................................................... 2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
2.2 基金产品说明 ................................................................................................................................. 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 3
4、财务报告 ................................................................................................................................................... 4
4.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 4
4.2 清算损益表 ..................................................................................................................................... 5
4.3 报表附注 .......................................................................................................................................... 5
5、清算情况 ................................................................................................................................................... 9
5.1 资产清算情况 ................................................................................................................................. 9
5.2 负债清偿情况 .................................................................................................................................. 9
5.3 截至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 10
6、备查文件目录 ......................................................................................................................................... 10
6.1 备查文件目录 ............................................................................................................................... 10
6.2 存放地点 ....................................................................................................................................... 10
6.3 查阅方式 ....................................................................................................................................... 11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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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34 号《关于准予国开泰富开
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起基金合同
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
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于
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18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通过大会表决日起生效。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即 2021
年 6 月 24 日),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履行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
2021 年 7 月 16 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本基金管理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会计师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开开泰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7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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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
清算期终止日(2021 年 7 月 16
日)基金份额总额
3,312,548.91 份
基金管理人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开开泰混合 A 国开开泰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762 003763
清算期终止日(2021 年 7 月 16
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83,117.64 份 3,129,431.27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专业的研究分析,力求超越业
绩比较基准的资产回报,为投资者实现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
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
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
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
券投资基金品种。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34 号《关于准予国开泰富开
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
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230,496,791.50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883 号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开泰富
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
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30,510,231.5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3,440.0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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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自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
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于
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18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通过大会表决日起生效。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即 2021
年 6 月 24 日),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履行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
4、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1 年 6 月 23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675,591.74
存出保证金 13,402.80
应收利息 222.37
资产合计: 3,689,216.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赎回款 296.49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55.61
应付托管费 663.90
应付销售服务费 1,718.38
应付交易费用 4,624.71
其他负债 71,910.09
负债合计 81,869.1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312,548.91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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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 294,798.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07,347.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89,216.91
注:1.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6 月 2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3,312,548.91
份。其中国开开泰混合 A 份额基金净值 1.1229 元,基金份额总额 183,117.64 份;国开
开泰混合 C 份额基金净值 1.0870 元,基金份额总额 3,129,431.27 份。
2.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基金最后
运作日)。
4.2 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691.60
1. 存款利息收入 1,691.60
二、清算费用 21,436.53
1.律师费 20,000.00
2.其他费用 1,436.53
三、清算收益(损失)总额 -19,744.9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清算净收益(损失) -19,744.93
注:1.存款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2.其他费用: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692.40 元;银行间查询服务费 300.00 元;银行汇
划手续费 444.13 元,其中 244.13 元银行汇划手续费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支付,另外
预提清算期间银行汇划手续费 200.00 元,具体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差异部分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
4.3 报表附注
4.3.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34 号《关于准予国开泰富开
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
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230,496,791.50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883 号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开泰富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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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
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30,510,231.5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3,440.0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根据《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开泰富开泰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
额: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及赎回费,但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类别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收取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类别称为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两类基金份额收取不
同的认/申购费、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
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及
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
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X 30% +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X 70%。
4.3.2 清算原因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
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于
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18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通过大会表决日起生效。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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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即 2021
年 6 月 24 日),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履行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
4.3.3 清算起始日
根据《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
公告》,本基金的清算起始日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
4.3.4 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如报表附注 4.3.3 所述,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因此本
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附注 4.3.5 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基础编制。于
2021年6月2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
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在财务报表附注 4.3.5 所列示的
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4.3.5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3.5.1 清算期间
本基金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
4.3.5.2 记账本位币
本清算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3.5.3 应收利息的确认和计量
应收款项按照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4 应付款项的确认和计量
应付款项按照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5 清算收益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收益按照实际发生的收益金额或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4.3.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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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
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
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
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
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
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
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
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
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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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
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5、清算情况
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截至清算期
结束日(2021 年 7 月 16 日),各项资产负债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清算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3,675,591.74 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3,402.80 元,已于 2021 年 7 月 2 日调
回托管户 5,195.48 元,截至清算期结束日(2021 年 7 月 16 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
8,207.32 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优先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由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数月对存出保证金进行调整,若需托管户向存出保证
金账户进行资金调整,不足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及时以自有资金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
金到账日起孽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222.37 元,其中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
币 220.54 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1.83 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
垫付,优先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孽生的利息归基金管
理人所有。
5.2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296.49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0.37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支
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2,655.61 元,尚未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663.9 元,尚未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1,718.38 元,尚未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4,624.71 元,均为应付券商佣金,该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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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71,910.09 元,包括本基金持有人大会产
生的律师费、本基金持有人大会产生的公证费、预提审计费、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其中
本基金持有人大会产生的律师费 25,000.00 元已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支付;本基金持有
人大会产生的公证费 10,000.00 元已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支付;预提审计费 28,602.12
元尚未支付;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8,307.60 元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支付。
5.3 截至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0 年 6 月 23 日
基金净资产
3,607,347.7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9,744.93
二、2021 年 7 月 16 日基金净资产 3,587,602.80
可处置资产处置完成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3,587,602.80 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为 3,631,321.52 元;截至清算期结束日(2021 年
7 月 16 日),应收银行存款利息、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余额为 1,913.97 元,截至清算款
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均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算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截至清
算款划出前一日尚未收回的应收利息(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
清算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孽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
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
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
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2 关于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书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园 9 号楼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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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营业时间内到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10)5936 3299
网址:http://www.cdbs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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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算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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