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5-1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5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自2016年12月7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鉴于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2018年3月29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基金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丰益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00378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7日
最后运作日(2018年3月28日)基金份额总额 10,039,374.13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积极投资,追求
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信用
债投资策略、杠杆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证券公司短期
公司债投资策略确定具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力求在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
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

 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5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7,501,094,479.21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鉴于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3月28日,自2018年3月29日起进入清算期。

 §4 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3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3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70,482.34
结算备付金 97,608.24
存出保证金 1,010.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9,310,221.80
其中:债券投资 9,310,221.80
应收利息 315,452.41
资产总计 10,394,775.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3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17.85
应付托管费 805.95
应付交易费用 175.00
其他负债 237,570.52
负债合计 240,969.3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039,374.13
未分配利润 114,432.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53,806.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394,775.7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3月2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114元,基金份额总额10,039,374.13份。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 清盘事项说明

 自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20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按照《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2 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债券投资估值金额为9,310,221.80元,已于清算期间全部卖出。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315,452.41元。其中应收债券利息为人民币315,175.53元,已于2018年3月29日债券变现收回;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41.36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35.12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0.40元,尚未收回,该部分利息于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21日(节假日顺延)结算入账,或在账户注销时一次性结清。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

 §5.3 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2,417.85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4月4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805.95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4月4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75.00元,其中中债费用150.00元,已于2018年4月10日支付。外汇中心交易费用25.00元,已于2018年4月17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37,570.52元,为应付审计费、应付证券时报信披费、预提中债登账户维护费及预提上清所账户维护费。其中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128,580.81元,该款项预计将于收到会计师事务所付款通知书及发票起五日内支付;应付证券时报信披费为100,000.00元,该款项预计将于收到发票后支付;预提中债登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4,350.0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4月10日支付;预提上清所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4,639.71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4月10日支付。

 §5.4 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18年3月28日基金净资产 10,153,806.44
加:清算期间(2018-3-29至2018-4-20)收入
利息收入(注1) 11,219.83
变现损益(注2) -1,645.50
减:清算期间(2018-3-29F至 2018-4-20)费用
清算费用(注3) 37,729.48
二、2018年04月20日(清算报告出具日)基金净资产(注4) 10,125,651.29

 注:1、利息收入中10,285.62元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20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利息收入中29.87元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20日止清算期间的备份金利息;利息收入中0.25元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20日止清算期间的保证金利息;利息收入中904.09元系清算期间持有的债券投资利息;

 2、变现损益为本次清算期间扣除交易费用后的卖出债券投资金额与基金投资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的差额;

 3、清算费用中20,000.00元系清盘律师费用;清算费用中14,419.19元系清盘期间审计费用;清算费用中1,660.29元系清盘期间计提的上清所账户维护费;清算费用中1,650.00元系清盘期间计提的中债登账户维护费;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8年4月20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0,125,651.29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18年4月21日至资产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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