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0-04-02 文字大小 【 】 【打印
            

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年4月2日
目录
重要提示 ................................................................................................................................... 3
一、基金概况 ........................................................................................................................... 3
二、基金运作情况 ...................................................................................................................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 5
四、清算情况 ........................................................................................................................... 8
五、备查文件 ......................................................................................................................... 11
重要提示
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
11月8日证监许可[2016]255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自2016年12月5日起《银
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
“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2
月12日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20年2月13日刊登在指定媒介和基
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自2020年2月14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0年2月1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
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38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抽样复制法选择合适的债券进行投资,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95%×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5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已于2016年11月8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56号文准予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1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
为200,008,219.04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自2016年12月5
日至2020年2月13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2
月1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20年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和基
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自2020年2月14
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北京分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2月1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
分所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期间为2020年2月14日至
2020年2月26日止。
2、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
了呈报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
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
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年2月26日 (清算结束日) 2020年2月13日 (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2,307,711.09 805,575.81
结算备付金 416,632.18 416,632.18
存出保证金 572.63 572.6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233,477.50
应收利息 8,599.72 295,823.05
应收申购款 - 15,331.25
资产总计 12,733,515.62 12,767,412.42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10,934.85
应付管理费 3,137.30 3,137.30
应付托管费 965.32 965.32
应付销售服务费 97.22 97.22
应付交易费用 1,106.67 931.67
其他负债 99,705.43 96,707.18
负债合计 105,011.94 112,773.5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313,376.63 11,317,864.70
未分配利润 1,315,127.05 1,336,774.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628,503.68 12,654,638.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733,515.62 12,767,412.42
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年2月14日(清算开始日)至2020年2月26日 (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 收入 -16,153.93
1、利息收入 7,039.96
2、投资收益 238,807.86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62,169.66
4、其他收入 167.91
二、 费用 3,188.01
1、管理人报酬 -
2、基金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76.01
5、其他费用 3,012.00
三、 亏损总额 -19,341.9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亏损 -19,341.94
四、清算情况
自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26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
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2020年2月13日(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11,233,477.50元,均为债券投资,截至2020年2月26日(清算结束日)已全部
处置。
(2)本基金2020年2月13日(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295,823.05
元,包括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4,943.72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1,610.00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人民币1.33元、应收债券利息人民币
289,268.00元。截至2020年2月26日(清算结束日)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
8,599.72元,包括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6,744.25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人民币1,853.75元及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1.72元,该款项将由本基金管
理人在清算款划出托管账户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起孳生
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2、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2020年2月13日(最后运作日)的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0,934.85
元,应付管理费和应付托管费分别为人民币3,137.30元和人民币965.32元,应
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97.22元,应付交易费用931.67元,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96,707.18元,上述款项中除应付赎回款和应付赎回费已于清算期内支付,其余
款项截至2020年2月26日(清算结束日)尚未支付。本基金管理人预计将于2020
年4月30日前发布清算报告,并不再出具本基金2019年度报告,审计费人民币
50,000.00元将于清算款划出日前冲回。
3、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2020年2月13日(最后运作日)所有者权益 12,654,638.88
加:清算期间净亏损 -19,341.94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 (于2020年2月14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申请) 6,793.26
二、2020年2月26日(清算结束日)所有者权益 12,628,503.68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
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自2020年2月26日(清
算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
生的利息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本基金管理人将于
清算款划出托管账户前以自有资金垫付上述利息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
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4、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上证5年期
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5、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上证5年期
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