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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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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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10 月 31 日《关于准予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80 号)注册公开募集,自 2017 年 2 月 28 日起
《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召集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金鹰添享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表决
通过,自该日起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官网发布的《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2 月 23 日。本基金从 2020 年 12 月 24 日起进
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止。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岭南律师事
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
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添享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85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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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运作日(2020-12-23)
基金份额总额
682,378.26 份
最后运作日(2020-12-23)
基金份额净值
0.8959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在充分考
虑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动性及严格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分析经济周期变化、货币政策、
债券供求等因素,持续研究债券市场运行状况、研
判市场风险,制定债券投资策略,挖掘价值被低估
的标的券种,力争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微观市场的
基础上,分析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
特征和风险水平特征,确定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债
券类属配置,同时,根据市场的变化,动态调整大
类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市场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
(二)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含类属配置策略、久期配置策
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杠杆策略、相对价值投资策
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
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低预期收
益、较低预期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
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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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80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00,006,127.16 份。自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召集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金鹰添享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表决通
过,自该日起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官网发布的《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2 月 23 日,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 财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 年 12 月 23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0 年 12 月 23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545.56
结算备付金 5,203.37
存出保证金 12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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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514,139.70
其中:债券投资 514,139.7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8.07
应收利息 7,901.66
应收申购款 99.92
资产总计 631,023.04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4.60
应付托管费 38.22
其他负债 19,561.12
负债合计 19,713.9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82,378.26
未分配利润 -71,069.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1,309.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1,023.04
注: 1、报告截止日2020年12月23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为0.8959
元,基金份额为682,378.26份,资产净值为611,309.10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
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
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
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 清算情况
自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8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
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
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按照《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
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
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
金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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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根
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添享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清算期间律师费
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3,545.56元,是存储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活期银行存款。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5,203.37元,该款项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收取并保管,截至清算结束日2020年12月28日余额为5,203.37元,该
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124.76元,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收取并保管的结算保证金。结算保证金每月调整一次,根据《结算保证金管理业
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每月初第二个交易日,根据结算参
与人对应结算备付金账户前6个月日均结算净额调整其结算互保金额度,但不低
于初始结算保证金基数”,截至清算结束日2020年12月28日余额为124.76元,该
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514,139.70元,均为交易类债券投资
资产,本基金已于2020年12月25日完成全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变现。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0,000.00元,均为交易所质押式
回购,该笔质押式回购已于2020年12月24日到期。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7,901.66元,其中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
0.12元,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应收结算
备付金利息0.48元,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
应收债券利息7,901.06元,已于2020年12月24日及2020年12月25日卖出债券时结
算入账。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8.07元,该款项为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清算款,已于2020年12月24日划至基金托管户。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99.92元,为2020年12月23日确认的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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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此笔款项已于2020年12月24日结算入账。
5.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114.60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12
月28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38.22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12月28日
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19,561.12元,该款项为预提2020年审计费,
扣除清算期间审计费10,000.00元,差额9,561.12元已于2020年12月28日冲回基金
资产。清算期间审计费10,000.00元将于收到会计师事务所付费发票后进行支付。
5.4 清算期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0 年 12 月 23 日基金净资产 611,309.10
加:清算期间(2020-12-24 至 2020-12-28)收入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48.76
利息收入-结算备金利息收入(注 1) 1.44
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注 2) 7.26
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注 3) 47.43
债券投资收益(注 4) -8,028.9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 5) 8,383.20
其他收入(注 6) 9,564.86
减:清算期间(2020-12-24 至 2020-12-28)费用
交易费用(注 7) 3.81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确认的投
资者申购、赎回申请)
17,345.36
二、2020 年 12 月 28 日基金净资产 603,983.90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
月28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 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活期银
行存款利息由托管银行于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21日(节假日顺延)结算
入账,或在账户注销时一次性结清;结算备付金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21日(节假日顺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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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入账。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
先行垫付尚未收讫的利息;
(2)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系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投资的利息收入;
(3)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系清算期间所持有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
(4)债券投资收益系清算期间卖出所持债券获得的差价收入;
(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清算期间所持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其他收入系清算期间冲回的预提审计费,以及清算期间赎回费收入;
(7)交易费用为清算期间基金资产变现产生的交易费用;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清算结束日2020年12月28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
民币603,983.90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
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结束日次日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 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加快清盘速度,截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的利息中仍未收到的部分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
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
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金鹰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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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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