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2019-01-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安信新
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
人” )。 因市场环境变化,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1月6
日至2018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2月4日表决
通过了《关于终止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
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18年1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新视野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
日为2018年12月6日,并于2018年12月7日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2月7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
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目前,本基金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
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回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4、《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的法律意
见》
5、《关于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9]131
号)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
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