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3-02-22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8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或移动网络投票系统记载的表决时间为准)。2023年2月2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孙立和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35,103,477.86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61,819,688.17份的56.78%。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35,103,477.86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34,981,235.94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122,241.92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0份。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2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正式实施转型日为2023年3月22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审议本基金转型方案及基金合同修改等相关事宜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将《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交银施罗德瑞鑫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瑞鑫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797号(《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将于2023年3月22日生效,本基金即自该日起正式实施转型。自该日起,《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交银施罗德瑞鑫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交银施罗德瑞鑫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基金自2023年3月22日起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德瑞鑫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该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7553;基金简称:交银瑞鑫六个月持有期混合C),并于当日起开通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3900;基金简称:交银瑞鑫六个月持有期混合A),投资者无需就此支付任何交易费用,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无意持有交银施罗德瑞鑫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请提前做好赎回安排。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名单详见相关公告。
  3、转型前后申购赎回等各项业务安排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退出需求,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3年2月22日(含该日)至2023年3月21日(含该日)为赎回选择期,在赎回选择期期间,投资人仅可以申请赎回,不可以申请申购,投资人选择赎回的,不收取赎回费用。
  在赎回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不受《基金合同》约定的“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及/或赎回业务”的限制。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自2023年3月22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交银施罗德瑞鑫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申购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含该日)开始办理赎回。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限届满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四、备查文件
  1、《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包括附件一:《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97号)
  5、《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证书》
  公证书
  (2023)沪东证经字第1441号
  申请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法定代表人:阮红。
  委托代理人:郝婷婷,女,1992年10月14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2月15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2023年1月17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3年1月18日、1月19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工作人员孙立和于2023年2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楼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朱正元的监督下,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孙文婷、郝婷婷进行计票。截至2023年2月20日17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35,103,477.86份,占2023年1月17日权益登记日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61,819,688.17份的56.78%,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34,981,235.94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122,241.92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99.65%,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证员林奇
  2023年2月21日
  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1月17日,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3年1月18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17:00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计票人在监督人、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及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共计35,103,477.86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61,819,688.17份的56.78%。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4,981,235.94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总数的99.65%;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22,241.92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总数的0.35%;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总数的0%。
  根据表决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法律法规及《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