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荣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2024-01-06 文字大小 【 】 【打印
            
关于南方荣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荣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本基金自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5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深圳证监局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月5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南方荣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在规定报刊上登载了《南方荣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据此,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4年1月5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8328630.99元,其中A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2179573.06元,C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6149057.93元,以各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发生时各自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本次每单位A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为1.2056元(计算结果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每单位C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为1.1612元(计算结果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次清算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人具体分配得到的金额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上述资金将于2024年1月9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