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债-10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0-11-04 文字大小 【 】 【打印
            


银华中债-10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 年 11 月 4 日
银华中债-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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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3
二、基金运作情况.........................................................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5
四、清算情况............................................................. 7
五、备查文件............................................................. 9
银华中债-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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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银华中债-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2784 号文准予注册,自 2017 年 4 月 17 日起《银华中债-10 年期国债期
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
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
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中债-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7 月 28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中债-10 年
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
效公告》。
本基金自 2020 年 8 月 4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成立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中债-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中债-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
基金代码 A 类代码:003987,C 类代码:00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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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力争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跟
踪偏离度以及跟踪误差最小化。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
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
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
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4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784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等规定于 2017 年 4 月 5 日至 2017 年 4 月 12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13,004,700.27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自 2017 年 4 月 17 日至 2020 年 8 月 3 日期间,本
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
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中债-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7 月 28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中债-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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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
效公告》。
本基金自 2020 年 8 月 4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成立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中债-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20
年 8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止。
2、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银华中
债-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
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
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8 月 3 日
(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9,446,370.79
结算备付金 113,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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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出保证金 1,754.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0,300.00
应收利息 7,928.30
资产总计 29,869,358.22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5,351,292.6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544.59
应付托管费 3,552.1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771.47
应付交易费用 1,372.35
其他负债 48,989.36
负债合计 15,418,522.5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604,509.45
未分配利润 1,846,326.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450,835.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869,358.22
清算损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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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8 月 4 日(清算开始日)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
(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收入 7,181.01
1.利息收入 6,881.0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862.51
2.投资收益 120.00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80.00
二、费用 3,320.11
1.管理人报酬 -
2.基金托管费 -
3.交易费用 0.30
4.其他费用 3,319.81
三、利润总额 3,860.9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 3,860.90
四、清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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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0 年 8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
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 2020 年 8 月 3 日(最后运作日)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300,300.00 元,均为债券投资,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清算结束日)已全部处置。
(2)本基金 2020 年 8 月 3 日(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7,928.30 元,包括
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3,830.28 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266.42 元、应收结
算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3.52 元、应收债券利息人民币 3,828.08 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清算结束日)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 272.90 元,均为应收银行存款利息,该款项将
由本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托管账户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起
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 2020 年 8 月 3 日(最后运作日)的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5,351,292.63
元,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1,544.59 元,应付托管费分别为人民币 3,552.18 元,
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1,771.47 元,以上款项均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2)本基金 2020 年 8 月 3 日(最后运作日)的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1,372.35 元,
款项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清算结束日)尚未支付完毕,余额为人民币 202.35 元。
(3)本基金 2020 年 8 月 3 日(最后运作日)的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48,989.36 元,其
中指数使用费为人民币 1,776.08 元,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 47,213.28 元,以上款项均
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3、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2020 年 8 月 3 日(最后运作日)所有者权益 14,450,8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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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
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自 2020 年 9 月 22 日(清算结束日)次日至清
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属于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有,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清算款划出托管账户前以自有资金
垫付上述利息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4、根据《银华中债-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计提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银华中债-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银华中债-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
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860.90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20 年 8 月 4 日确认的
投资者赎回申请)
419,666.56
二、2020 年 9 月 22 日(清算结束日)所有者权益 14,035,0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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