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12-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年1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7日



一、重要提示
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第2559号《关于准予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00,004,096.45元,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 0130004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04,098.8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4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和《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等)、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有变更的,以变更以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指数收益率×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7月9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从2018年7月13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31日。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26日。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弘樽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0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18年7月12日)基金份额总额 5,016,672.67
最后运作日(2018年7月12日)基金份额净值 1.0943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弘樽混合A类 鹏华弘樽混合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036 004037
最后运作日(2018年7月12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006,566.30 10,106.37
最后运作日(2018年7月12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净值 1.0943 1.0949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框架下,力争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等),并结合美林时钟等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模型,动态评估不同资产大类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及其风险收益特征,追求股票、债券和货币等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和稳健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力争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 (1)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过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公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核心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在国内监管体系落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基础上,上市公司的命运对管理团队的依赖度大大增加。本基金将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 (3)综合研判 本基金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基础上,结合估值分析,力争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PE、PEG、PB、PS、EV/EBITDA等);就估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有上升基础的股价水平。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精选个券,力争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 (1)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并进行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以达到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的目的。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公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普遍具有较高收益。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尽力规避风险,并获取超额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若有)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同上。 风险收益特征同上。



三、基金运作情况
1、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59号《关于准予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00,004,096.45元,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2016]0130004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04,098.8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4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自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7月12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7月9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从2018年7月13日起进入清算期,由于本基金持有停牌、流通受限等无法变现股票,因而该产品需多次清算,第一次清算期间为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31日。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26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26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一次清算结束日
2018年7月31日 二次清算结束日
2018年12月26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776,791.48 672,809.48
结算备付金 2,140.10
存出保证金 64,097.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91,565.69
其中:股票投资 1,591,565.69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利息 5,051.44 140.93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3,439,646.45 672,950.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一次清算结束日
2018年7月31日 二次清算结束日
2018年12月26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86.99
应付托管费 181.17
应付销售服务费 0.72
应付交易费用 908.66 570.11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116,000.00 15,100.00
负债合计 118,177.54 15,670.1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016,672.67 844,004.30
未分配利润 304,796.24 -186,724.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21,468.91 657,280.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39,646.45 672,950.41

,

五、清算情况
在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期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2018年8月1日
至2018年12月26日
一、收入 -354,607.34
1.利息收入 7,430.3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30.33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127,712.94
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9,123.3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1,410.40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234,324.7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
二、费用 -1,708.84
1.管理人报酬
2.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 2,456.16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 -4,165.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2,898.50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总额(净亏损以"-"号填列) -352,898.50


2、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一次清算结束日2018年7月31日基金净资产 3,321,468.91
弘樽A 3,310,336.00
弘樽C 11,132.9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52,898.50
加:应付利润结转实收基金金额
减:一次清盘划付款 2,311,290.11
二、二次清算结束日2018年12月26日基金净资产 657,280.30
弘樽A 655,074.42
弘樽C 2,205.88

本基金已于2018年9月28日划付了首次清算金额2,311,290.11元,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本基金二次清算期间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二次清算结束日2018年12月26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657,280.30。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份额持有人所有。如于清算划款日的应收利息余额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垫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12月27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