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18-07-05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2018年7月4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将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00408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基金合同生效后,采取封闭期与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6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终止基金合同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履行清算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交易申请确认的净申购金额(申购确认净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确认净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同时,《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亦有相同约定。
截止本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18年7月3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交易申请确认的净申购金额(申购确认净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确认净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为286,327.33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将终止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8年7月5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同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20年以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仅在每年的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3日发布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6月27日(含该日)至2018年7月3日(含该日),因此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情形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2、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