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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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8年9月14日
报告公告日期:2018年11月9日

一、重要提示
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11号《关于准予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批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0,002,452.00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02,452.00份基金份额,包含认购资金利息结转的份额0.0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2018年8月30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8月30日,基金管理人自2018年8月31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2018年8月31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中欧骏益货币。基金代码:004213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1日
4、基金运作终止日:2018年8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132,773.23份,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00元。
5、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和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6、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预测,采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积极投资,在控制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稳定的当期收益。
(1)利率预期与目标剩余期限管理策略
通过对宏观经济指标、资金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的跟踪分析,预测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和资金市场供求变化趋势,以此为依据预测金融市场利率变化趋势。
根据对宏观经济和短期资金市场的利率走势,来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到期期限。具体而言,在预计市场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在预计利率下降时,适当延长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
(2)类属配置策略
在保持组合资产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根据各类短期金融工具的市场规模、收益性和流动性,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再通过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利差,确定不同期限类别资产的具体资产配置比例。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通过定性定量方法,综合分析收益率曲线、流动性、信用风险,评估个券投资价值,发掘出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4)回购策略
1)息差放大策略:该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该策略的基本模式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再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券偿还所融入资金。在进行回购放大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债券正回购的有关规定。
2)逆回购策略: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等原因导致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5)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隐含的即期收益率和远期利率提供的价值判断基础,结合对资金面的分析,匹配各期限的回购与债券品种的到期日,实现现金流的有效管理。
(6)现金流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要求,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取较高收益。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由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向投资机构发行,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证券。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业绩比较基准:同期7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8、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9、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8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18年8月30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60,514.4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债券投资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利息 236.07
资产总计 160,750.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10
应付托管费 5.40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0
应付交易费用 -
其他负债 27,944.60
负债合计 27,977.3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32,773.23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2,773.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0,750.53


四、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2018年8月30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8月31日公告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约定:
“五、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根据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和近期市场情况,为降低对于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影响,本基金已于2018年8月23日开始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等业务。自2018年8月3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2、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于2018年8月31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为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5日。
3、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清算情况
自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5日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中27,944.6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余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2、资产清算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236.07元, 将于2018年9月21日划入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26.1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9月4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5.4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9月4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1.20元,该款项将于2018年9月4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7,944.60元,全部为预提审计费,该款项作为部分清算费用已于2018年8月31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18年8月31日
至2018年9月5日清算期间止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 15.9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
清算收入小计 15.90
二、清算费用 10.00
清算费用小计 10.00
三、清算净收益 5.9

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5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及债券投资利息(包括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
(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系清算期间卖出债券成交金额扣除最后运作日债券成本市值、应收债券利息后的净额。
(3)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承担。

5、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8月30日基金净资产 132,773.2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5.9
减:基金赎回金额
二、2018年9月5日基金净资产 132,779.13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9月5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32,779.13元。清算起始日2018年8月31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存款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欧骏益货币市场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