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9-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的时间:2018年8月24日

  报告公告的时间:2018年9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号文)批准,由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7年5月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53,397,096.0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因此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11日发布了《关于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且本基金于同日进入清算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并于2018年7月13日成立。其中,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为薛志宏、赵楠、王实;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为殷雪君、李小姗;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为王健;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黎明、陆奇。

  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结束日为2018年8月24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都聚益定期开放
基金主代码 0042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5月3日
运作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223,264.64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跟踪和分析宏观经济变量和各项国家政策,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判断经济形势及未来发
展趋势,同时结合资本市场所处环境以及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合理制定和调整股票、债券
等各类资产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立足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走势研究,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
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
水平、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组合的久期水
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资产的增值。
(1)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
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
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
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主要通过信用风险的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4)骑乘策略
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通常是收益率曲线短端的1-3年,买入收益率曲
线最陡峭处所对应的期限债券,随着基金持有债券时间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缩短,到期收益
率将下降,基金从而可获得资本利得收入。
(5)相对价值策略
相对价值策略包括研究国债与金融债之间的信用利差、交易所与银行间的市场利差等。 金融
债与国债的利差由税收因素形成,利差的大小主要受市场资金供给充裕程度决定,资金供给越充
分上述利差将越小。 交易所与银行间的联动性随着市场改革渐渐加强,两市之间的利差能够提供
一些增值机会。
(6)信用利差策略
企业债与国债的利差曲线理论上受经济波动与企业生命周期影响,相同资信等级的公司债在
利差期限结构上服从凸性回归均衡的规律。内外部评级的差别与信用等级的变动会造成相对利差
的波动,另外在经济上升或下降的周期中企业债利差将缩小或扩大。 管理人可以通过对内外部评
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相对利差投资策略。
(7)杠杆放大策略
该策略在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是风险较低的投资策略。 即在基础组合的基础上,使用基础
组合持有的债券进行回购放大融入短期资金滚动操作,同时选择交易所和银行间适当期限的品种
进行投资以获取骑乘及短期债券与货币市场利率的利差。
(8)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债券,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
值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债内含选择权的价值。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主要目标
是降低基金净值的下行风险,基金投资的可转债可以转股,以保留参与股票升值的收益潜力。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依托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紧密跟踪“新常态下”符合中国经济结构转型、消
费升级以及在调结构、促改革中具备长期价值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的方式,筛选兼具估值吸引力与业绩成长性的优质标的。
定量分析主要是根据公司财务数据和业务量数据来综合考量公司的盈利能力、 风险状况,主
要指标包括资产与负债比率、现金充足率、成本与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变动等。 定性分析主要是结
合宏观、行业的发展态势,分析公司所处环境的竞争格局、未来趋势,进而判断公司未来的成长性、
可持续性及投资价值。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对冲系统性风险为目的,达到套期保值目的。 基金管理人动态调整股
指期货合约持仓品种、持仓数量,与现货相匹配,控制风险,并驻留相对收益。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经济基本面、资金面和政策面的基础上,结合组合内各利率债持仓结构的
基础上,按照“利率风险评估—套期保值比例计算—保证金、期现价格变化等风险控制” 的流程,
构建并实时调整利率债的套期保值组合。同时,结合套利策略和投机策略等多种交易策略,优化资
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 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
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控制风险、平滑收益、锁定利润为主要目的。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基本
面研究和未来走势预判,估算权证合理价值,同时还充分考虑其的流动性,谨慎投资。
7、开放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
运作方式。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
前提下,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
种。
基金管理人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号文)批准,由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7年5月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53,397,096.03份基金份额。2017年5月3日至2018年7月10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4财务报表

  4.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7月10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最后运作日
2018年7月10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2,301,447.67
结算备付金 204,003.02
存出保证金 26,660.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457,746.46
其中:股票投资 249,000.00
债券投资 20,208,746.4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800,30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利息 245,788.83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其他资产
资产合计: 30,035,951.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1,800,000.00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6,166.49
应付托管费 1,233.30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 1,298.37
应付税费 387.63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其他负债 96,491.40
负债合计 1,905,577.1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8,223,264.64
未分配利润 -92,890.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130,373.93
  4.2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0日
一、收入 -555,515.73
1、利息收入 664,094.7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3,608.26
债券利息收入 498,190.8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42,295.55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50,807.8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080,882.54
债券投资收益 82,162.5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权证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47,912.12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294,409.7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5,607.22
减:二、费用 458,959.35
1、管理人报酬 180,267.98
2、托管费 36,053.57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 160,580.58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 82,057.2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14,475.0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14,475.08
  注: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田雍、王健签字出具了中准专字[2018]108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于2018年7月11日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自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8月24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资产处置情况

  5.1.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301,447.67元,清算期间银行存款净流入人民币25,752,602.27元,于清算期结束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8,054,049.94元。

  5.1.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18年7月10日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245,788.83元;清算期间计提应收债券利息人民币13,573.84元、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46,226.56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311.44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50.32元、应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人民币6,026.82元;收到债券利息人民币256,831.35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人民币6,703.44元;清算期结束日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48,443.02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1.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型金融资产为20,457,746.46元,其中股票投资249,000.00元,债券投资为20,208,746.46元,系基金合同对债券投资的持有比例要求而持有的债券明细如下:

  5.1.3.1于2018年7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列示如下: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010107 21国债⑺ 37,570 3,847,168.00 13.6762%
110031 航信转债 600 61,536.00 0.2188%
127326 15国网05 10,000 1,000,904.00 3.5581%
018005 国开1701 100,000 10,036,000.00 35.6767%
018006 国开1702 52,700 5,263,138.46 18.7098%

  截至最后清算日,债券投资资产余额为零。

  5.2负债清偿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余额为人民币0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赎回款余额为零。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6,166.49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余额为零。

  5.2.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233.3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托管费余额为零。

  5.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0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交易费用余额为零。

  5.2.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98,177.40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其他负债余额为零。  

  5.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2018年7月11日(基金开始清算日)至
2018年8月24日(基金结束清算日)止期间
一、资产处置损益 119,462.71
1.利息收入 66,150.0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6,226.56
债券利息收入 13,534.91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11.44
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50.3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6,026.82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54,143.1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9,750.00
债券投资收益 194,888.18
股利收入(股息红利税) -49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允价号填列) -200,830.52
二、清算费用 18,453.42
1.交易费用 2,590.15
2.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3.其他费用 15,863.27
三、清算净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01,009.29

  注:此处的其他收入为赎回费收入。

  

  5.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7月10日基金净资产 28,130,373.9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01,009.29
二、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8月24日基金净资产 28,231,383.22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8月24日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为28,231,383.22元。自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8年8月25日起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属份额持有人所有,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管理人审核、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备查文件

  6.1备查文件目录

  1、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18-8118。

  

  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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