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3-05-16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
004353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2017年3月17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尽管有前述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2023年5月4日(含该日)至2023年5月17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的第六个开放期。若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即2023年5月17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23年5月4日(含该日)至2023年5月17日(含该日),因此若本《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3、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4、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