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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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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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重要提示.........................................................................................................2
2、基金概况.........................................................................................................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5
4、财务报告.........................................................................................................6
5、清算事项说明 .................................................................................................8
6、备查文件目录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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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96号予以注册,于2017年3月17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
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尽管有前述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
的确认以后),如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基金管
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第六个开放期为2023年5月4日(含该日)至2023年5月17日(含该日),在
第六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即2023年5月17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
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
5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23年5月19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2023年5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
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
止的公告》。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5月18日,并于2023年5月19日进入清算程序,由本基
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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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35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3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
年5月18日)基金份额总

31,278,528.7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和选
择高安全边际的证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
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
(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
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股指期
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
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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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0%-30%;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
的现金;进入开放期后,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权
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
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四个角度进行综
合分析,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
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
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具体包括:资产配置策
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
略、衍生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风险管理策
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
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通
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构等方式,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在满
足组合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7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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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
品种。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96号《关于
准予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3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
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17日正式生效,募集规模为1,130,089,392.14份基金份额。
自2017年3月17日至2023年5月18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
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尽管有前述约定,本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
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第六个开放期为2023年5月4日(含该日)至2023年5月17日(含该日),在
第六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即2023年5月17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
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
并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5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23年5
月19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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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报告
4.1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5 月 1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5 月 18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42,800,556.63
结算备付金 2,065,090.42
存出保证金 2,354.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申购款 10.00
资产合计 44,868,011.46
负债和净资产
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5 月 18 日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3,077,305.9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406.03
应付托管费 3,601.5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406.03
应交税费 54.33
其他负债 109,953.72
负债合计 3,219,727.61
净资产:
实收基金 31,278,528.71
未分配利润 10,369,755.14
净资产合计 41,648,283.8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4,868,011.46
注 1: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5 月 1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1.3315 元,基金
份额总额 31,278,528.71 份。
注 2:本清算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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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以清算基础编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
要清偿的金额计量。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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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清算事项说明
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
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
下:
5.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
《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
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期间的清算律
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2 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金额2,065,090.42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本金和应计利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6个
工作日对结算备付金进行调整, 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应
计利息预计于2023年6月21日收回。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2,354.41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存出保证金本金和应计利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2个工作
日对存出保证金进行调整,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保证金应计利
息预计于2023年6月21日收回。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2,839.66元,预计于2023年6月21日收回。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金额10.00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5月19日收回并划入
托管账户。
5.3 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 3,077,305.97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和
2023 年 5 月 22 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 14,406.03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支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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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 3,601.53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 14,406.03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支
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 54.33 元,该款项尚未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 109,953.72 元,为预提审计费、预提信披费、应付交
易费用、应付转出费。其中,预提审计费为 75,793.84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
支付 55,000 元,余 20,793.84 元尚未支付;应付交易费用为 8,369.44 元,该款项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2023 年 5 月 24 日共支付 8,333.19 元,余 36.25 尚未支付;预提信披费为
25,644.06 元,该款项尚未支付;应付转出费为 146.38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
支付。
5.4 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5 月 18 日基金净资产 41,648,283.85
加:清算期间(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收入
1、存款利息收入(注 1) 6,283.61
2、债券利息收入 -
3、投资收益(注 2) -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其他收入 -
减:清算期间(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费用
1、交易费用(注 3) -
2、其他费用(注 4) 6,332.86
减:期间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基金赎回款 -
二、2023 年 5 月 31 日(清算报告出具日)基金净资产 41,648,234.60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存款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的利息。
注 2:投资收益系最后运作日未变现股票、债券等自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处置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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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交易费用系最后运作日未变现股票、债券等自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处置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费用。
注 4:其他费用系自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汇
划手续费 132.86 元,以及中债账户维护费 3,000.00 元、上清账户维护费 3,000.00 元、
上清账户查询费 200.00 元。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23 年 5 月 31 日,本基金剩余财
产为 41,648,234.60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
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律师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23 年 6 月 1 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
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
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
人。
5.5 基金资产清算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 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2 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清算的法律意见书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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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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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