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致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18-06-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致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根据本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鉴于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截至2018年1月23日日终,嘉实致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嘉实致博纯债债券)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1月23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自2018年1月24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自2018年1月24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4月9日止。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嘉实致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1401号)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6月26日刊登了《嘉实致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20,115,669.15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18年6月27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