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7-11-23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7年11月23日
一、重要提示
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本基金根据2016年9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48号文)进行募集,《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21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约定,截至2017年9月18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2017年9月19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邦锐祺债券
基金交易代码: A类:004425;C类:0044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6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在不同的大类资产之间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以规避市场风险,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提高基金收益率。
1、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本基金通过分析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方向,综合考虑不同券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构造债券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将运用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2)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以及货币政策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利率变化的方向和时间,利用情景分析模拟利率变化的各种情形,并在考虑封闭剩余期限的基础上,最终结合组合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类债券是本基金重要投资标的,信用风险管理对于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至关重要。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周期、公司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信用风险,确定信用类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同时,本基金将运用本基金管理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研究和跟踪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信用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4)收益率利差策略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比如金融债和信用债之间)、不同市场的同一品种、不同市场的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基础上,本基金采取积极策略选择合适品种进行交易来获取投资收益。收益率利差策略主要有两种形式:
1)出现会导致收益率利差出现异常变动的情况时,本基金将提前预测并进行交易;
2)当收益率利差出现异常变动后,本基金将经过分析论证,判断出异常变化的不合理性后,进行交易以获取利差恢复正常所带来的价差收益。
(5)类属配置策略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存在差异,债券资产有必要配置于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补偿间的最佳平衡点。本基金将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及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结果来决定投资组合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6)个券选择策略
在前述债券目标久期、信用债券配置比例确定基础上,本基金将选择最具有投资价值优势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以获得超额收益。本基金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信用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价值被低估、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
(7)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可转换债券的债性和股性,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并最终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
(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言,由于其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会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同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进而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因此,本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过程中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控制投资风险。首先,本基金将仔细甄别发行人资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其次,将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上限。第三,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品种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
(9)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对不同行业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并在此基础上判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确定本基金的行业布局。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确定行业配置之后在备选行业中,自下而上地精选出具有持续成长性、竞争优势、估值水平合理的优质个股。
基本面定性分析: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分析包括公司投资价值、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结构、市场开发能力、商业模式优势、资源优势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挖掘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公司。
价值定量分析: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收益质量、财务品质、估值水平进行价值量化评估,选择价值被低估、未来具有相对成长空间的上市公司股票,形成优化的股票池。
3、权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看作是辅助性投资工具,权证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同时综合考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主要运用的投资策略为:杠杆交易策略、对冲保底组合投资策略、保底套利组合投资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策略、Delta对冲策略等。
4、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2017年09月18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最后运作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17/09/18 2017/09/18
资产: 负债:
银行存款 83483.39 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 应付证券清算款
债券投资 应付赎回款 2,659.5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应付管理人报酬 91.79
基金投资 应付托管费 26.22
衍生金融资产 应付销售服务费 41.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应收证券清算款 其他应付款
应收利息 34,050.69 应付利息
应收股利 应付利润
应收申购款 其他负债 5.26
其他资产 负债合计 2,823.8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6,427.87
未分配利润 8,282.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710.26
资产合计: 117,534.08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117,534.08
四、清算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于2016年9月20日由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4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6月15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0982868_B06号验资报告验证,并由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7]1594号)予以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21日生效。本基金募集期间扣除认购费的实收基金(本金)人民币204,351,130.51元,折合204,351,130.51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初始销售期内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39,524.74元,折合39,524.7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204,390,655.25份。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及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发布的《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2017年9月18日未赎回的基金份额,于2017年9月19日全部进入清算程序。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约定,截至2017年9月18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7年9月1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17年9月19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09月29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但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审计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共计34,044.69元,于2017年9月20日按实际金额划入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TA申购款利息为人民币6.00元,于2017年9月22日划入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2,659.54元,其中人民币331.64元已于2017年9月19日支付,人民币2327.90元已于2017年9月20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91.79元,该款项于2017年9月22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6.22元,该款项于2017年9月22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41.01元,该款项于2017年9月22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5.26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人民币5.26元,其中人民币0.25元已于2017年9月19日支付,人民币5.01元已于2017年9月20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自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09月29日止清算期间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注1) 20.76
清算收入小计(1) 20.76
二、清算费用
银行划款手续费 0.00
清算费用小计(2) 0.00
三、清算净收益(1)-(2) 20.76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9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
注2: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审计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最后运作日2017年9月18日基金净资产 114,710.26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0.76
减:2017年9月19日确认的净赎回款 3,516.25
减:2017年9月19日确认的赎回费 12.43
减:2017年9月19日确认的净转出款 10,555.41
减:2017年9月19日确认的转出费 7.93
二、2017年9月29日基金净资产 100,639.00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17年09月29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00,639.00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从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7年9月1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截至2017年9月29日止的应收利息共计人民币16.09元(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于清算款划出日前划入托管账户。2017年9月2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查阅。
3、查阅方式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