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3-05-05 文字大小 【 】 【打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现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453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3月30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大会表决票送达起止时间从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3年5月4日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截止至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总计有32,840,160.74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9,217,573.6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8.52%,符合法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215,219.06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354.57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的99.99%,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万元,合计3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5月4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自2023年5月5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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