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鑫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新华鑫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根据新华鑫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状况,本基金有可能在2023年12月20日日终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鑫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鑫泰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00457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8月9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23年12月20日日终,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若出现上述情况,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于2023年12月19日起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风险提示
  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赎回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基金财产清算期限较长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和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