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新筑股份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8-04-18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8年4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新筑股份(证券代码:002480)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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