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3-29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 3月 29日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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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年 3月 27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7年 6月 1日起至 12月 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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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4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3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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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4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4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4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9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2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5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3.2 存放地点 .................................................................................................................................. 55
13.3 查阅方式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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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惠元纯债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4704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6月 1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42,749.3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
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行业前景预测和发债主
体公司研究的综合运用,主要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
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
险、利率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价值
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
资组合。
本基金将灵活应用组合久期配置策略、类属资产配置
策略、个券选择策略、息差策略、现金头寸管理策略
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获得债券
市场的整体回报率及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
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
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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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陈特正 方琦
联系电话 0755-22626828 0755-22160168
电子邮箱 fundservice@pingan.com.cn fangqi275@ping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95511-3
传真 0755-23997878 0755-82080387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
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
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邮政编码 518048 518001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谢永林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
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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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6月 1日(基
金合同生效
日)-2017年 12月
27日
2016年 2015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92,695,064.96 - -
本期利润 92,695,064.96 -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79 -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77% -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49% -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3,884.42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16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56,633.77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16 -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49% -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 6月 1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93% 0.36% -0.43% 0.05% 2.36% 0.31%
过去六个月 3.09% 0.25% 0.32% 0.04% 2.77% 0.21%
自基金合同 3.49% 0.23% 1.45% 0.05% 2.04% 0.18%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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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起至今
注:1、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0%+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其
中,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
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
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本基金为中长期纯债型基金,通常状况下基金在运
作过程中债券资产将在 80%以上范围内调整,无权益类资产。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 6月 1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
符合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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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1.本基金合同于 2017年 6月 1日正式生效, 截止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2017年是合同生效当年, 按实际续存期计算, 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指标。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金份额
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2017 0.1300 64,998,891.34 425.04 64,999,316.38 -
合计 0.1300 64,998,891.34 425.04 64,999,31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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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号
文批准设立。平安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 3亿元人民币,是目前中国内地基金业注册
资本金最高的基金公司之一。目前公司股东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权 60.7%;新加坡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 25%;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持有股权 14.3%。
平安基金秉承“规范、诚信、专业、创新”企业管理理念,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定的投资业绩,
不断丰富的客户服务手段及服务内容,为投资人提供多样化的基金产品和高品质的理财服务,从
而实现“以专业承载信赖”的品牌承诺,成为深得投资人信赖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日,平安基金共管理 46只公募基金,资产管理总规模 1795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申俊华
平安大华
惠元纯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2017年 6月 1

- 9
申俊华女士,湖南大学
金融学博士,9年证券基
金从业经验,曾在中国
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担任固定收益研究员。
2012 年加入平安大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
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
担任平安大华财富宝货
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大华惠融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大华金管家货币市场基
金、平安大华惠益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
鑫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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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安大华惠悦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
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
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
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异常交
易监控及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控制:
一是搭建平等的投资信息平台,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
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
施投资决策等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二是制定公平交易规则,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
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三是加强
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通过对投
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四是明确报告制
度和路线,根据法规及公司内部要求,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
业绩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分析报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备查,
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五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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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
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
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
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按日内、3日内、5日内三个不同的时间窗口,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
组合在本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各投资组合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显著的交
易价差,不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债市惨淡,收益率上行幅度最大,持续时间最长,大类资产表现中唯有短端抵抗债熊,
获得正收益。本基金全年操作采取防御策略,整体组合久期较低,以短期存单、短期融资券投资
为主,实现净值稳步增长。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1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49%,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4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8年,国内宏观经济韧性仍在,通胀温和上升,货币政策仍将维持中性偏紧的态势,
监管政策也将继续出台和落地,整体来看 2018年债券市场可能会维持高位震荡的态势,在配置价
值凸显的背景下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波段交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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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同时,
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公司法律合规监察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合规评审、
合规检视等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
议, 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视对
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公司还通
过网站、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运作合
法合规,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
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 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作组,由投研部、运营部及法律合规监察部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工
作组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
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估值工作组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
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
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17年 9月 22日发布《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公告》,收益分配基准日为 2017年 9月 18日,每 10份基金份额发放现金红利 0.1300元,具体参
见本报告“7.4.11 利润分配情况”。本基金的收益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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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自 2017年 11月 2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已出现连续 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万的情形,截止报告期末,以上情况未消除。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已于 2017年 12月 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17
年 12月 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
财产清算的议案》。根据该议案的决议,本基金于 2017年 12月 28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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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 1次利润分配,
分配金额为 64,999,316.38。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
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
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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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 1123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平安大华惠元纯债
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7.4.2会计报表
的编制基础”所述,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基金自 2017年 12月 28日
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因此,上述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基金的财务
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财务报表附注 7.4.2
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平安大华惠元纯债
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平安大华惠元纯
债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7.4.2有关以清算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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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基金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
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
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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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曹翠丽 边晓红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 3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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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 12月 27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27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879,756.32 -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05.60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879,861.9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27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54,252.62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1.48 -
应付托管费 53.84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8,760.21 -
应交税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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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60,000.00 -
负债合计 223,228.15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642,749.35 -
未分配利润 7.4.7.10 13,884.4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6,633.7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79,861.92 -
注:
1.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27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1.0216 元,基金份额总额
642,749.35份。
2. 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7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
后运作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 6月 1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101,213,719.00 -
1.利息收入 97,769,649.41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60,206,306.40 -
债券利息收入 30,520,822.56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042,520.45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91,120.00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891,12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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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2,552,949.59 -
减:二、费用 8,518,654.04 -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5,938,765.64 -
2.托管费 7.4.10.2.2 1,979,588.55 -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13,800.00 -
5.利息支出 416,799.85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16,799.85 -
6.其他费用 7.4.7.20 169,70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92,695,064.96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92,695,064.96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81,315,692.67 0.00 281,315,692.6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0.00 92,695,064.96 92,695,064.9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80,672,943.32 -27,681,864.16 -308,354,807.4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902,907,425.52 536,180.62 9,903,443,606.14
2.基金赎回款 -10,183,580,368.84 -28,218,044.78 -10,211,798,413.6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0.00 -64,999,316.38 -64,999,3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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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42,749.35 13,884.42 656,633.7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罗春风______ ______林婉文______ ____胡明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80 号《关于准予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81,308,692.27元,业经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32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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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 6月 1日正式生
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81,315,692.67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7,000.4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地方
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中小
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
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为: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0%+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根据《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7年 12月 28日发布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 2017年 12月 28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
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 7.4.1所述,本基金自 2017年 12月 28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因此本基
金财务报表按照附注 7.4.4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基础编制。于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
的金额计量。具体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7.4.4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由于本
基金于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仅持有货币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以按清算基础
编制与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无差异。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
附注 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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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7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报表
符合财务报表附注 7.4.2所述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
运作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运作
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7
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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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
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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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为:(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4)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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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大会审议;(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
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
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
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28 页 共 55 页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自 2016年 5月 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27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活期存款 879,756.32 -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879,756.32 -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29 页 共 55 页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27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05.60 -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
应收债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 -
合计 105.60 -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27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8,760.21 -
合计 8,760.21 -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55 页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27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预提费用 160,000.00 -
合计 160,000.00 -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81,315,692.67 281,315,692.67
本期申购 9,902,907,425.52 9,902,907,425.5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0,183,580,368.84 -10,183,580,368.84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642,749.35 642,749.35
注:
1. 申购含红利再投份(金)额和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 本基金自 2017年 5月 22日至 2017年 5月 25日止期间公开发售,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人民
币 281,308,692.27元。根据《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
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7,000.40 元,在本基金成立后折算为 7,000.40
份基金份额,划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92,695,064.96 - 92,695,064.9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27,666,840.22 -15,023.94 -27,681,864.16
其中:基金申购款 595,990.47 -59,809.85 536,180.62
基金赎回款 -28,262,830.69 44,785.91 -28,218,044.78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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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已分配利润 -64,999,316.38 - -64,999,316.38
本期末 28,908.36 -15,023.94 13,884.42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689,310.36 -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59,204,541.65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06,199.77 -
其他 206,254.62 -
合计 60,206,306.40 -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6月1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27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891,120.00 -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891,120.00 -

7.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32 页 共 55 页
项目
本期
2017年6月1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27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付)成交总额
1,905,380,540.10 -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期兑付)成本总额
1,869,901,650.00 -
减:应收利息总额 34,587,770.10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891,120.00 -

7.4.7.13.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债券赎回差价收入。
7.4.7.13.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债券申购差价收入。
7.4.7.1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贵金属投资。
7.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贵金属投资。
7.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贵金属投资。
7.4.7.14.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贵金属投资。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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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利收益。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

基金赎回费收入 2,535,436.04 -
基金转换费收入 17,513.55 -
合计 2,552,949.59 -
注:
1.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赎回费总额 25%归入基金资产。
2. 本基金的转换费由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的 25%
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13,800.00 -
合计 13,800.00 -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
月 31日
审计费用 50,000.00 -
信息披露费 110,000.00 -
其他 700.00 -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55 页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9,000.00
合计 169,700.00 -

7.4.7.21 分部报告
截至本期末,本基金仅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单一业务,因此,无需作披露的分部报
告。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
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额比例进行分配。
本基金截止资产负债表日(2017年 12月 27日)已计提的相关费用不足以覆盖清算成本的,将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剩余费用。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
华”)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平安银行 基金托管人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股母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35 页 共 55 页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10.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10.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5,938,765.64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522.73 -
注:
1. 支付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0% / 当年天数。
2. 本基金于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按照 2017年 12月 26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
年费率计提管理人报酬后停止计提管理人报酬。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36 页 共 55 页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979,588.55 -
注:
1. 支付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0% / 当年天数。
2. 本基金于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按照 2017年 12月 26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
年费率计提托管费后停止计提托管费。
7.4.10.2.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应支付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 6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27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平安银行-活

879,756.32 689,310.36 - -
平安银行-定

- 11,636,111.90
合计 879,756.32 12,325,422.26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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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定期存款按协议利率计
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权益
登记日
除息日 每 10份
基金份额分红

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本期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场内 场外
1
2017年9
月 25日
-
2017年
9月 25

0.1300 64,998,891.34 425.04 64,999,316.38


- -
0.1300 64,998,891.34 425.04 64,999,316.38

7.4.12 期末( 2017年 12月 27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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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
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
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法律合规监察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四级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
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平安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
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
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
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无债券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
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
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
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
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7.4.13.3.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其余亦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因此除附注
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
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
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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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较短
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
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2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年 10月 1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
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
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本基金未持有流动性受限的资产。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879,756.32元,超过经确认的当日净赎回金额。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
动性情况良好。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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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动性受限资产、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计算口径见《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
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
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
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27日
1个月以内 1-3个月
3个月-1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879,756.32 - - - - - 879,756.32
应收利息 - - - - - 105.60 105.60
其他资产 - - - - - - -
资产总计 879,756.32 - - - - 105.60 879,861.92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161.48 161.48
应付托管费 - - - - - 53.84 53.84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8,760.21 8,760.21
其他负债 - - - - - 160,000.00 160,000.00
应付赎回款 - - - - - 54,252.62 54,252.62
负债总计 - - - - - 223,228.15 223,228.15
利率敏感度缺口 879,756.32 - - - - -223,122.55 656,633.77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
者予以分类。本基金于 2017年 6月 1日生效,因此无需披露比较数据。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41 页 共 55 页
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的债券,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
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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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年 12月 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
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
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年 6月 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
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年 12月 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 2017年 12月 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
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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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79,756.32 99.99
8 其他各项资产 105.60 0.01
9 合计 879,861.92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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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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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5.6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5.60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46 页 共 55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421 1,526.72 0.00 0.00% 642,749.35 10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535,111.44 83.253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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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6月 1日 )基金份额总额
281,315,692.6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9,902,907,425.52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0,183,580,368.84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42,749.35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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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017年 12月 12日,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17年 12月
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的议案》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付强先生任职
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日期为 2017年 1月 20日。
2、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李峥女士接替毛晴峰为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职日期为 2017年 2月 17日。
3、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由李兆良先生、李娟娟
女士、刘雪生先生、潘汉腾先生接替曹勇先生、刘茂山先生、郑学定先生、黄士林先生任职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日期为 2017年 6月 1日。
4、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由巢傲文先生接替张云
平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日期为 2017年 6月 1日。
5、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意选举罗春风先生为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任肖宇鹏先生为总经理;同意聘任付强先生、林婉文女士、汪涛先生
为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特正先生为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任职日期为 2017年 7月 13日。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初次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
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 60,000.00元。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49 页 共 55 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核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核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信证券 2 - - - - -
开源证券 2 - - - - -
广州证券 2 - - - - -
财富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川财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大通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万联证券 2 - - - - -
华福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恒泰证券 4 - - - - -
国联证券 2 - - - - -
华林证券 2 - - - - -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50 页 共 55 页
英大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渤海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2 - - - - -
东兴证券 2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4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华创证券 2 - - - - -
联讯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5 - - - - -
1、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研究实力
(2)业务服务水平
(3)综合类研究服务对投资业绩贡献度
(4)专题类服务
2、本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据上述选择标准,考察后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
议。
3、本基金报告期合同生效,上述租用交易单元均为本期新增所用。
4、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广发证券(深圳 1个)。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55 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成交总额
的比例
国信证券 - - 17,905,100,000.00 100.00% - -
开源证券 - - - - - -
广州证券 - - - - - -
财富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大通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万联证券 - - - - - -
华福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恒泰证券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华林证券 - - - - - -
英大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渤海证券 - - - - - -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52 页 共 55 页
安信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联讯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关于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
2017年 6月 2日
2
关于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
2017年 6月 2日
3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实施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
2017年 6月 6日
4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住所的公告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
2017年 7月 22日
5
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
2017年 9月 22日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53 页 共 55 页
6
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
2017年 10月 25日
7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的公告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
2017年 11月 25日
8
关于召开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
性公告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
2017年 11月 28日
9
关于召开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
性公告
公司网站、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
2017年 11月 29日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第 54 页 共 55 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1 20170531-20170605 0.00 69,999,000.00 69,999,000.00 0.00 0.00%
2 20170531-20171102 0.00 4,999,799,020.00 4,999,799,020.00 0.00 0.00%
3 20170606-20170608 0.00 3,999,798,020.10 3,999,798,020.10 0.00 0.00%


1 20171103-20171105 0.00 49,218.51 49,218.51 0.00 0.00%
2 20171103-20171105 0.00 49,965.02 49,965.02 0.00 0.00%
3 20171103-20171107 0.00 99,146.26 0.00 99,146.26 15.43%
4 20171206-20171210 0.00 133,175.68 133,175.68 0.00 0.00%
5 20171207-20171210 0.00 99,146.26 0.00 99,146.26 15.43%
6 20171211-20171227 0.00 433,973.83 0.00 433,973.83 67.52%
7 20171213-20171214 0.00 192,886.90 192,886.90 0.00 0.00%

产品特有风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超过 20%的情况。当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
择大比例赎回时,可能引发巨额赎回。若发生巨额赎回而本基金没有足够现金时,存在一定的流动
性风险;为应对巨额赎回而进行投资标的变现时,可能存在仓位调整困难,甚至对基金份额净值造
成不利影响。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但当基金出
现巨额赎回并被全部确认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面临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的风险,
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基金资产变现冲击成本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的不利影
响。
在极端情况下,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在其赎回
后本基金资产规模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
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平安大华惠元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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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13.2 存放地点
1、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34层
2、基金托管人住所

13.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询: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 8:30-11:30,13:00-17:0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
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fund.pingan.com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3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