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1-06-1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1年6月3日
报告公告日期: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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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40号《关于准予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并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1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5月27日17:00止。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自2021年6月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2021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bfund.cn)上的《关于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日止。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6月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3月5日
4、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较低风险的量化投资策略,力争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5、投资策略: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依据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然后,进行各大类资产中的个股、个券精选。具体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五个部分组成。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6、业绩比较基准:20%*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8、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5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2021年5月3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3,481,037.88
结算备付金 173,809.52
存出保证金 4,130.20
应收利息 7,165.04
资产总计 23,666,142.64
负债: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2,167,416.90
未分配利润 1,498,725.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666,142.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666,142.64
注:报告截止日2021年5月3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22,167,416.90份, 基金份额净值1.0676元。
四、清盘事项说明
1、基本情况
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40号《关于准予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1,731,371.54份。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工作日止。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可不受上述5%的比例限制。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2、清算原因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5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关于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2021年6月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除银行直接扣付的划款手续费外,自清算起始日起,与本基金的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73,809.52元,全部为上海结算备付金,其中人民币28,253.96元已于2021年6月2日划至托管账户。截至清算期结束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145,555.56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4,130.20元,其中上海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372.33元,深圳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757.87元,其中人民币661.01元已于2021年6月2日划至托管账户。截至清算期结束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3,469.19元,其中上海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193.54元,深圳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275.65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7,165.04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6,748.55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407.51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8.98元。清算期间银行存款产生应收利息人民币685.43元,结算备付金产生应收利息人民币20.92元,存出保证金产生应收利息人民币0.51元。上述应收利息合计为人民币706.86元。截至清算期结束日,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7,871.90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3、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无应付款项。
4、清算日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自2021年6月1日起
至2021年6月3日止的清算期间
一、清算期间收益(损失以“-”填列)
利息收入(注1) 706.86
清算期间收益小计 706.86
二、清算期间费用
银行划款手续费 430.00
清算费用小计(注2) 430.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276.86
注1:利息收入包括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注2:除上述清算费用外的其他与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1年5月31日基金净资产 23,666,142.64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76.86
二、2021年6月3日基金资产净值 23,666,419.50
注: 截至清算期结束日2021年6月3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3,666,419.50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在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的资金将于清算款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帐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自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1年6月4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在支付清算款时将一并计算并支付给份额持有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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