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1-08-26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1 年 8 月 10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1 年 8 月 26 日
一、重要提示
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欧弘涛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中欧弘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中欧弘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73 号文)准予募集,于 2017 年 9 月 1 日成立并正
式运作,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94,730,393.14 份,包含认购资金
利息结转的份额 137,999.18 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
革与存续”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
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
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本基金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
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
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基金管理人自
2021 年 7 月 20 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 2021 年 7 月 20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欧弘涛债券
A、中欧弘涛债券 C。基金代码:A 类基金份额 004850,C 类基金份额 008946。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9 月 1 日
4、基金运作终止日:2021 年 7 月 19 日。基金份额总额 3,104,691.47
份。
5、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6、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8、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7 月 1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1 年 7 月 19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3,922,535.17
结算备付金 76,334.73
存出保证金 14,643.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06,900.00
其中:债券投资 3,006,9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261,682.49
应收利息 38,056.31
应收申购款 -
资产总计 20,320,152.11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6,981,745.8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452.34
应付托管费 2,242.06
应付销售服务费 33.37
应付交易费用 525.00
应交税费 28.26
应付利息 -
其他负债 98,630.00
负债合计 17,096,656.9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104,691.47
未分配利润 118,803.7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23,495.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320,152.11
四、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与
存续”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部
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本基金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
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告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
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约定:“自
2021 年 7 月 20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
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和销售服务费”
2、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起进入清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1 年
7 月 20 日。
3、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
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
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清算情况
自 2021 年 7 月 20 日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
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2、资产清算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76,334.73元,已于2021年8月
3日划入托管户66,128.35元,剩余将于2021年9月2日划入托管户。存出保证金
为人民币14,643.41元,已于2021年8月3日划入托管户8,433.45元,剩余将于
2021年9月2日划入托管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3,006,900.00元,应收债
券利息为人民币35,950.68元。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均已卖出,共收回
3,044,246.54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3,261,682.49元,已于
2021年7月20日划入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38,056.31元,其中应收活期存
款利息、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应收权证保证金利息65.06元, 将于2021年9月
22日划入托管户;应收债券利息参见资产清算情况(2)所述。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6,981,745.88 元,该款项已
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3,452.34元,该款项已
于2021年8月3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242.06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33.37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银行间交易费用为人民币525.00元,该款项已
于2021年7月26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28.26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8月
6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98,630.00元,包括应付审计费
用人民币32,876.00元、应付信息披露费人民币65,754.00元。其中应付审计费
已于2021年7月28日支付、应付信息披费已于2021年7月22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1 年 7 月 20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 1,899.12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 7,5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900.00
清算收入小计 2,499.12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小计 263.04
三、清算净收益 2,236.08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7 月 19 日基金净资

3,223,495.20
加:自 2021 年 7 月 20 日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止清算期间净收益
2,236.08
加:清算期间确认的净申购、转入款 81.89
二、2021 年 8 月 10 日基金净资产 3,225,813.17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3,225,813.17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
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
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 2021 年 7 月 20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存款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
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
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
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
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5 层。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欧弘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