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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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85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8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2月8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67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49,049,503.1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4057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2月15日
除息日 2023年12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2月1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23年12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实施转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23年12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2月19日起可以查询,并可以在基金规定的开放运作期内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查询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