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6-06-22 文字大小 【 】 【打印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旗下部分
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修订旗下3只基金的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6786
006809
004861
基金名称
泰康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主要修订内容
1、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基金合同》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的相关约
定删除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2、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时公布经修订后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
内容的部分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6年6月22日起生效。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
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咨询相关
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
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
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2日
附件1:《各基金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对照表》仅供参考:
《泰康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第 二 部 分
释义
第 三 部 分
基金的基本
情况
第 六 部 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第 七 部 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
义务
日期、序号、格式相应更新,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的相关内容一并调整,
《泰康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第 二 部 分
释义
第 三 部 分
基金的基本
情况
第 六 部 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第 七 部 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
义务
日期、序号、格式相应更新,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的相关内容一并调整,
《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第 二 部 分
释义
第 六 部 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原基金合同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
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十、基金份额的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
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
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
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
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
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
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进行相互转换。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3层1-10
内302
原基金合同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
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十、基金份额的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
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
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
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
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
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
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进行相互转换。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3层1-10
内302
原基金合同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
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
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
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修改后基金合同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
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
一开放式基金或基金中的某一类别份额(转出基
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或其他类别份额(转入基
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十、基金份额的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
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
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
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或基金中的某一类别份
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其他类别份额
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
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4至5层
1-14内5层501
修改后基金合同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
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
一开放式基金或基金中的某一类别份额(转出基
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或其他类别份额(转入基
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十、基金份额的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
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
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
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或基金中的某一类别份
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其他类别份额
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
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4至5层
1-14内5层501
修改后基金合同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
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
一开放式基金或基金中的某一类别份额(转出基
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或其他类别份额(转入基
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或基金中的某一类别份
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其他类别份额
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
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第 七 部 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
义务
日期、序号、格式相应更新,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的相关内容一并调整,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3层1-10
内302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4至5层
1-14内5层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