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3-02-08 文字大小 【 】 【打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及代码:中银证券祥瑞混合A,004917;中银证券祥瑞混合C,004918)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大会会议情况
本次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投票时间从2023年1月6日起至2023年2月6日15:00止(纸面表决票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网络投票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截至2023年2月6日15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计7639681.93份,占2023年1月5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3580630.49份的56.2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的计票于2023年2月7日由本公司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大会对《关于终止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7423358.55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216323.38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97.17%。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大会于2023年2月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23年2月9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自进入清算程序之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含转换转出)申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
四、备查文件
1、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