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延长本次开放期的公告
2024-03-04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2024年2月27日发布的《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安排的公告(2024年第1次)》,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定2024年第1个开放期为自2024年2月29日(含该日)至2024年3月6日(含该日)。
  经与销售机构协商,根据《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延长至2024年3月27日,即本次开放期调整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7日。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延长2024年第1次开放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2、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3、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