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8-09-06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第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8年9月5日起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海南橡胶(代码:601118)、世纪华通(代码:002602)、太钢不锈(代码:000825)、旋极信息(代码:300324)、国机汽车(代码:600335)、四川金顶(代码:600678)、盾安环境(代码:00201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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