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0-11-03 文字大小 【 】 【打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将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投票时间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 17:00 点止。
2020 年 11 月 2 日,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
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
程进行了公证,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
6727323856.66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74.52%,达到法定开会条
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6727323856.66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
次大会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 1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条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
列支。由基金资产列支的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1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20000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
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
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按照《<关于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对本基金实施转型。
为实施本基金的转型方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
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关于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的有关内
容对《基金合同》内容进行修订,并根据《<关于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对本基金实施转型。
此外,在转型实施前,本基金将预留不少于二十个交易日供持有人选择赎
回或转出,以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退出需求。在此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开
放日选择赎回或转出,不受原《基金合同》关于每份基金份额只能在运作期到期
日赎回的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赎回或调整赎
回方式等。”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法律文件修订
根据《关于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易
方达安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安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易方达安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起生效。
(二)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日为 2020 年 12 月 7 日。为更好的满
足投资者的退出需求,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0 年 11 月
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为投资者选择期,投资者在此期间可选择赎回或转换
转出基金份额。在此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交易日选择赎回或转出,不受
原《基金合同》关于每份基金份额只能在运作期到期日赎回的限制。投资者选
择期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和转换转入。选择期内,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选择
赎回或转换转出的,不收取赎回费用。
2、本基金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将投资者的未付收益进行集中支付(支付方
式为红利再投资,下同)。
3、投资者选择期内,本基金赎回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
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的待支付收益。
选择期内,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的未付收益处理规则与赎回业务一致。
投资者选择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根据每日基金收
益情况,以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对于投
资者未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未付收益在选择期期末集中支付。
4、投资者选择期结束后,投资者未赎回或转出的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基
金代码 110051)将转为易方达安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安
和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11005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
代码 110050)、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05101)将转为安和基金的 C 类基金
份额(基金代码 110050),无意持有安和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请提前做好退
出安排。自 2020 年 12 月 7 日起,基金名称将由“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易方达安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
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5、对于转型前持有本基金的持有人(含转型前持有过本基金的持有人),
转型后,其在该销售商下的该交易账号的安和基金的分红方式默认为红利再投
资。对于转型前未持有过本基金的持有人,转型后,其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安和
基金的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转型后,投资者可以到销售机构查询安和基
金的分红方式、提交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
四、备查文件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