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二〇二三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23-05-22 文字大小 【 】 【打印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
元)
截止基准日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
005321
2017年11月17日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3年5月12日
1.0887
883,072,332.67
-
0.182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5月23日
2023年5月23日
2023年5月24日
权益登记日在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
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为
2023年5月23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2023年5月2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
资者可自2023年5月25日起办理该部分基金的查询等业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不征收所得税。对投
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4投资者可通过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021-61195566 / 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选择6公募基金业务转人工)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5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