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1-10-1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 1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4
二、基金运作情况......................................................... 5
三、财务会计报告......................................................... 6
四、清算情况............................................................. 9
五、备查文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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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重要提示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56
号文准予注册,自 2018 年 7 月 25 日起《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如发生
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
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则本基金将于次日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本基金自成立后首个开放期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至 8 月 19 日。截至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即 2021 年 8 月 19
日)日终,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本基金发生了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
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
额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上述情形的,在履行相
关程序后,本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详见 2021 年 8 月 20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
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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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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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 0055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
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基金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
获取稳健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7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7]2256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11,719,688.14 份(含募集期
间利息结转的份额),自 2018 年 7 月 25 日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
约定正常运作。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如发生
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
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则本基金将于次日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本基金自成立后首个开放期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至 8 月 19 日。截至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即 2021 年 8 月 19
日)日终,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本基金发生了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
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
额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上述情形的,在履行相
关程序后,本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详见 2021 年 8 月 20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
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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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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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止。
2、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银华岁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
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
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8 月 19 日 (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4,375,853.20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9,089.2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利息 18,97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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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34,403,916.74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4,402,426.3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089.97
应付托管费 2,015.0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9,524.57
其他负债 82,145.87
负债合计 4,508,201.7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6,484,290.24
未分配利润 3,411,424.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895,714.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403,916.74
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8 月 20 日(清算开始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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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 7,160.40
1.利息收入 7,160.4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160.40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其他收入 -
二、费用 972.76
1.管理人报酬 -
2.基金托管费 -
3.交易费用 -
4.其他费用 972.76
三、利润总额 6,187.6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 6,18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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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算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9,089.24 元,全部款项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划至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18,974.30 元,包括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
民币 18,570.55 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377.96 元及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25.79 元,已于 2021 年 9 月 21 日及 2021 年 9 月 22 日划至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在招商银行开立的托管账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人民币 4,402,426.34 元、应付管理人报酬人民币
12,089.97 元、应付托管费人民币 2,015.00 元和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 9,524.57 元,其中
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 1,544.57 元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收到外汇交易中心账单后支付,剩余
款项已于清算期内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82,145.87 元,其中人民币 75,945.87 元
为预提中证报信息披露费,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支付;人民币 6,200.00 元为账户
维护费,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支付。
3、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2021 年 8 月 19 日(最后运作日)所有者权益 29,895,714.99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6,187.64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确认的 910,4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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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赎回申请) 二、2021 年 9 月 13 日(清算结束日)所有者权益 28,991,429.72
截至清算期结束日 2021 年 9 月 13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8,991,429.72 元。
自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21 年 9 月 14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亦
属份额持有人所有,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将于清算款
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4、根据《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计提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