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1-09-15 文字大小 【 】 【打印
            

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年9月15日
目录
重要提示 ................................................................. 3
一、基金概况 ............................................................. 4
二、基金运作情况 ......................................................... 5
三、财务会计报告 ......................................................... 6
四、清算情况 ............................................................. 8
五、备查文件 ............................................................ 11
重要提示
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7
年12月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55
号文准予注册,自2018年6月29日起《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
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6月29日。截至2021年6月29日,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满3年,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截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
应自然日(即2021年6月29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拟终止《基金合同》并已对基
金财产进行清算,上述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
月30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2021年7月29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7月29日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
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055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受益国企改革制度红利的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6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7年12月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7]2255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于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6月22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
年6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0,386,625.80份(含募集期
间利息结转的份额),自2018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28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
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
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6月29日。截至2021年6月29日,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满3年,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截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
应自然日(即2021年6月29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拟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
已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上述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
年6月30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
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2021年7月29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7月29日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
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期间为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
月27日止。
2、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银华国企改
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
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
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年7月28日 (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1,261,907.16
结算备付金 1,776.63
存出保证金 6,513.86
交易性金融资产 8,092,369.94
应收利息 6,936.65
资产总计 29,369,504.24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09,307.4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6,178.54
应付托管费 6,029.8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5,085.37
其他负债 108.47
负债合计 156,709.6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207,518.41
未分配利润 17,005,276.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212,794.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369,504.24
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年7月29日(清算开始日)至2021年8月27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收入 -290,062.42
1.利息收入 8,174.10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98,236.5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其他收入 -
二、费用 15,814.49
1.管理人报酬 -
2.基金托管费 -
3.交易费用 15,749.49
4.其他费用 65.00
三、利润总额 -305,876.9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 -305,876.91
四、清算情况
自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27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776.63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8月3日划
至托管账户。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6,513.86元,其中人民币549.59元已于
2021年8月3日划至托管账户。清算期间本基金支付存出保证金人民币8,337.63元,截至
2021年8月27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14,301.90元。该款项已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
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
所有。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6,936.65元,包括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6,919.57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7.44元及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9.64元。已
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
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8,092,369.94元,全部为股票
投资,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平台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最后运作日 估值单价 数量 最后运作日 成本总额 最后运作日 估值总额
上交所 重庆啤酒 600132 167.37 15,000 1,742,788.74 2,510,550.00
上交所 复星医药 600196 70.35 5,000 352,335.00 351,750.00
上交所 贵州茅台 600519 1,768.90 600 1,017,330.50 1,061,340.00
上交所 通策医疗 600763 326.66 4,401 797,407.88 1,437,630.66
上交所 药明康德 603259 152.80 600 95,214.00 91,680.00
深交所 酒鬼酒 000799 212.50 1,700 223,584.71 361,250.00
深交所 五 粮 液 000858 236.68 3,000 701,130.00 710,040.00
深交所 泰格医药 300347 160.74 9,372 1,075,483.86 1,506,455.28
深交所 康龙化成 300759 205.58 300 63,066.00 61,674.00
合计 39,973 6,068,340.69 8,092,369.94
以上股票投资于清算期处置变现,变现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7,788,144.65元,已于清算期间划入托管账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人民币109,307.47元、应付管理人报酬人民币
36,178.54元、应付托管费人民币6,029.82元和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5,085.37元,已于清
算期内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08.47元,为应付赎回费,该款项已于2021
年7月29日及2021年7月30日支付。
3、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2021年7月28日(最后运作日)所有者权益 29,212,794.57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05,876.91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2021年7月29日确认的 投资者赎回申请) 52,246.05
二、2021年8月27日(清算结束日)所有者权益 28,854,671.61
截至清算期结束日2021年8月2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8,854,671.61元。
自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1年8月2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亦
属份额持有人所有,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于清算款划
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4、根据《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
公告》,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计提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