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4-04-25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4月29日起,在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1384),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可与本公司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进行转换,并适用本基金已公告的基金转换费用及基金转换业务规则。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C类基金份额的首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3、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Y<7天
7天≤Y<30天
Y≥30天
赎回费率
1.50%
0.50%
0
  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
  4、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的数额限制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
  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服务
  (1)直销服务
  名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6
  直销业务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设立日期:2016年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齐朝晖
  联系人:谭如雁
  电话:022-23861525
  传真:022-23861510
  网址:https://www.bhhjamc.com
  客服电话:4006511717
  (2)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届时可登录直销机构网站(https://www.bhhjamc.com)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申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信息查询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并进行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公示。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更新并披露,供投资者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4月29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自2024年4月29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适用已公告的对应业务规则。
  2、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51-1717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
情况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义务
修订前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和余额的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
效份额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
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
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
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
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10%,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出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10%以内(含10%)的赎回申请
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
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所有延
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具体
见相关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
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
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6
法定代表人:刘嫣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修订后
5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
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5、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
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份额类别分
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56、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
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
57、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后续序号依次调整)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
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
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金份
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
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
金销售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
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
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费率水平(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除
外)、或者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某基金份额类别
的销售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调整基金份
额分类办法及规则等,该等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但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提前
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
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
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和余额的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
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
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
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
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10%,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出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10%以内(含10%)的赎回申请
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
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所有延
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具体见相关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
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个工作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
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6
法定代表人:齐朝晖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
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
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
变更收费方式;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
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
整机制。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
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
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
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
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八、基金净值信息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
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
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
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
照《业务规则》执行。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
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
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
电子确认。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
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或调高销售服务费率;
……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
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
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
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
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
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如遇特殊情
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
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八、基金净值信息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
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
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
公布。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
(后续序号依次调整)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0%,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
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基金托管人按照双
方约定的时间,自动在次月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
款指令,支付时间由基金管理人通过书面形式另行
通知基金托管人。销售服务费由基金管理人代收,
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
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
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
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
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
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面或电子确认。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
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一、基金托管协
议当事人
三、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管理人的
业务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的
业务核查
八、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和会计核

九、基金收益分

十一、基金费用
修订前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
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6
法定代表人:刘嫣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 登 载 基 金 业 绩 表 现 数 据 等 进 行 监 督 和 核
查。……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
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
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
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户、证券账户及债券托管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是
否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
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
债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
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
公布。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
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
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
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
照《业务规则》执行。
(三)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
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
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
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修订后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
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6
法定代表人:齐朝晖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
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
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
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
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户、证券账户及债券托管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是
否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
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
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
债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
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
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
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
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
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
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0%,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
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基金托管人按照双
方约定的时间,自动在次月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
款指令,支付时间由基金管理人通过书面形式另行
通知基金托管人。销售服务费由基金管理人代收,
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
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四)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
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
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
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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