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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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二一年六月八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华夏上证 3-5 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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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3
二、基金运作情况....................................................................................................................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4
四、清算情况............................................................................................................................ 5
五、备查文件............................................................................................................................ 8
华夏上证 3-5 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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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2017年7月25日证监许可[2017]1340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5月3
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截至2021年5月3日,《基金合同》届满三年,该
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
年5月3日,自2021年5月4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夏上证 3-5 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 3-5 年中高级可质押信用债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5581
各份额类别简称及基金交易
代码
华夏 3-5 年中高级可质押
信用债 ETF 联接 A
华夏 3-5 年中高级可质押
信用债 ETF 联接 C
005581 00558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5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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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7月25日证监许可[2017]1340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
理人依照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规定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4
月24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
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1,954,442.98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认购户
数为232户。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等
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2021年5月3日届满三年,该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
动终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5月3日,自2021年5月4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5月3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5 月 3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82,707.32
结算备付金 4,351.70
存出保证金 468.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232,655.48
其中: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1,701,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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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 23,531,655.48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32,735.75
应收利息 25,527.0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6,378,445.83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817,490.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541.52
应付托管费 173.29
应付销售服务费 592.16
应付交易费用 -
应付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其他负债 -
负债合计 1,218,797.3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2,130,176.66
未分配利润 3,029,471.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159,648.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378,445.83
注:①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5 月 3 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华夏 3-5 年中高级可质押信用债
ETF 联接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1378 元;华夏 3-5 年中高级可质押信用债 ETF 联接 C 基金份额净值
为 1.1293 元;华夏 3-5 年中高级可质押信用债 ETF 联接基金份额总额为 22,130,176.66 份(其中 A
类 19,724,618.20 份,C 类 2,405,558.46 份)。
②本基金截至最后运作日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清算情况
自2021年5月4日起至2021年6月8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组按照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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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
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21年6月8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
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本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
对尚未收回的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进行垫付,该垫付资金将于收回款
项、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4,351.70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6
月7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468.57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6
月7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共计人民币25,527.01元,其中应收债券利息为人民
币25,102.90元,在债券资产处置时一并转出,剩余应收利息金额已由基金管理人于
2021年6月7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债券投资为人民币1,701,000.00元,截至2021年5月28
日已处置变现,处置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1,728,201.31元,已于2021年5月31日
划至托管账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基金投资为人民币23,531,655.48元,截至2021年6月1
日已处置变现,处置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23,602,922.84元,已于2021年6月3日
划至托管账户。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432,735.75元,已于2021年5月6日
划至托管账户。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人民币400,000.00元,该款项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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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7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817,490.37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5月6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541.52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5月
10日、2021年5月12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73.29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5月10日、
2021年5月12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592.16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5月10
日、2021年5月12日支付。
(四)本次清算报告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1年5月4日
至2021年6月8日
止清算报告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4,524.70
2、变现损益(注2) 70,779.01
3、其他收入 58.74
清算收入小计 75,362.45
二、清算费用
1、交易费用 1.73
2、利息支出 44.08
3、税费-附加税 0.84
4、其他费用(注3) 33,035.00
清算费用小计 33,081.65
三、清算净收益 42,280.80
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注 1:利息收入中 1,944.56 元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 2021 年 5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8 日止清算报告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利息,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
付;利息收入中 2,580.14 元系清算期间持有的债券投资利息,已于清算报告期内收到。
注 2:变现损益包括债券变现损益和基金变现损益。
注 3:其他费用包括清算费用、银行手续费和银行间账户维护费。本次清算费用为人民币
30,000.00 元,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清算报告期结束后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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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截至本次清算报告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1年5月3日基金净资产 25,159,648.49
减:最后运作日有效赎回、转换转出申请对应赎回款 746,932.25
加:清算报告期间净收益 42,280.80
二、2021年6月8日基金净资产 24,454,997.04
截至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21年6月8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4,454,997.04元。自清算报告期结束日次日(2021年6月9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
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剩余财
产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
报表及审计报告》
2、《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