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1-04-21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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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重要提示 .........................................................................................................2
2、基金概况 .........................................................................................................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5
4、财务报告 .........................................................................................................6
5、清算事项说明 .................................................................................................8
6、备查文件目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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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8]22号《关于准予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准予注册,于2018年9月27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
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1年1月5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且本基金已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
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履行适当
程序后,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月5日。本基金管理人
自2021年1月6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终止
《基金合同》。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刊登在2021年1月6日《中国证券报》
及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
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月5日,并于2021年1月6日进入清算程序,由本基金
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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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6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9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1年1
月5日)基金份额总额
22,406,286.9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A 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603 005604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1年1
月5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总额
21,673,073.73份 733,213.21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
金面四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
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根
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其他投资策略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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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风险管理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
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
将通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构等方式,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
在满足组合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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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2号
《关于准予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9月21日
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27日正式生效,募集规模为213,181,446.00份
基金份额。
自2018年9月27日至2021年1月5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1年1月5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且本基金已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履行适当程序后,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
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月5日。本基金管理人自2021年1月6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终止《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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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报告
4.1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 月 5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1 月 5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3,540,667.60
结算备付金 1,065,217.39
存出保证金 24,829.62
应收利息 1,671.17
资产总计 34,632,385.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1 月 5 日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116.38
应付托管费 5,084.31
应付销售服务费 656.82
应付交易费用 36,729.49
应交税费 105.53
其他负债 119,120.62
负债合计 188,813.1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2,406,286.94
未分配利润 12,037,285.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443,572.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632,385.78
注 1: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 月 5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 A 份额净
值 1.5379 元,基金份额总额 21,673,073.73 份;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 C 份额净值 1.5167
元,基金份额总额 733,213.21 份。基金份额总额合计为 22,406,286.94 份。
注 2:本清算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
和会计核算方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以清算基础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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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
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
的相关数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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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清算事项说明
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自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止。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
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
下:
5.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
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费用等。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本基金清算
期间的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2 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金额 1,065,217.39 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 2 个工作日对存出保
证金进行调整,已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全部收回并划入托管账户。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 24,829.62 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结算保证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 2 个工作日对存出保证金
进行调整,截止到 2021 年 4 月 12 日,尚有 24,716.52 元未收回到托管账户。上述存出保
证金暂由基金管理人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回后返
还给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 1,671.17 元,其中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 1,491.17 元,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69.20 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 10.80 元。上述活期存款利息、结
算备付金利息、结算保证金利息已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1 日、2021 年 3 月 22 日收回并划
入托管账户。
5.3 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 27,116.38 元,该款项已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6
日支付 23,340.98 元,2021 年 1 月 18 日支付 3,775.40 元。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 5,084.31 元,该款项已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6 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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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6.43 元,2021 年 1 月 18 日支付 707.88 元。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 656.82 元,该款项已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6 日支
付 565.39 元,2021 年 1 月 18 日支付 91.43 元。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 36,729.49 元,该款项已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
支付 420.00 元,2021 年 1 月 18 日支付 36,278.99 元,2021 年 1 月 20 日支付 30.50 元。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 105.53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 119,120.62 元,为预提审计费、预提信息披露费、预
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其中,预提信息披露费 46,720.62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支付;预提审计费 6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支付;预提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维护费为 6,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支付;预
提上海清算所账户维护费为 6,400.00 元,该款项已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支付 4,800.00
元,2021 年 1 月 18 日支付 1,600.00 元。
5.3 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1 月 5 日基金净资产 34,443,572.63
加:清算期间(2021 年 1 月 6 日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收入 33,713.65
利息收入(注 1) 33,713.65
减:清算费用(注 2) 125.00
二、2021 年 4 月 12 日(清算报告出具日)基金净资产 34,477,161.28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1 年 1 月 6 日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
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
2、清算费用系自 2021 年 1 月 6 日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划款手续费。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21 年 4 月 12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
为 34,477,161.28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
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律师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
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1年1月6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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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出保证金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
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
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
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5 基金财产清算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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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 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2 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客服电话:400-600-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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