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4-04-15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兴华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7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0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年4月17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4月17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4月1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4月17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根据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根据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6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6个月月度对日。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于2024年4月17日(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含)至2024年4月23日(含),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申请。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2024年4月24日(含)起不再接受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申请。
  2.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单个账户单笔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下同),单个账户单笔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单笔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3.2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08%
100万元≤ M〈500万元 0.05%
M≥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 M〈500万元 0.50%
M≥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 N〈30日 0.10%
N≥30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16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网站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次日即2024年4月24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24年4月17日(含)至2024年4月23日(含)办理其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