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估值调整公告
2023-04-22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2017]第13号)、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中基协字[2022]566号)、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23年4月20日起对本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的相关基金所持有的"16 信威 01"(债券代码 136192)、"16 信威 03"(债券代码 136610)进行估值调整,将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交易所债券选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选取中国债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的特殊债券估值全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