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春来回报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2020-09-0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创金合信春来回报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创金合信春来回报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创金合信春来回报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起,至2020年9月7日17:00止。
  2020年9月8日,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了计票,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了公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出席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10,096,901.9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4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创金合信春来回报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0,096,901.93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16,000元,合计26,0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9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创金合信春来回报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创金合信春来回报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因本基金是采取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安排5个工作日以备投资者选择赎回,即自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6日为投资者选择期,投资者在此期间可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此期间的赎回费用为0,但期间不办理投资者的申购。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0年9月16日,将从2020年9月17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春来回报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春来回报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春来回报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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