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金合信泰盈双季红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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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金合信泰盈双季红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4月3日起,降低创金合信泰盈双季红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并相应修订《创金合信泰盈双季红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泰盈双季红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24年4月3日起,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40%调整为0.30%。

二、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设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5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设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5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6096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103171
传真:0574-89103213
联系人:王海燕
成立时间:1997年4月1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6,973.2305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2]1432号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103171
传真:0574-89103213
联系人:王海燕
成立时间:1997年4月1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60359.0792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2]1432号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合同摘要对上述修改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三、本公司因调整管理费率以及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相应调整《托管协议》。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创金合信泰盈双季红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创金合信泰盈双季红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重要提示
此次降低管理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4年4月3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jhx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